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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擾民!改裝機車排氣管2025年起列驗車項目 違者最高罰1800元
改裝車擾民問題討論已久,不僅地方政府祭出「靜城專案」加強取締,桃園市政府今年8月也在行政院會中建議,應加強噪音與改裝車相關規範。交通部近日配合環境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改裝機車排氣管列為驗車項目,使用未經認證排氣管最重可吊銷牌照,違者上路可罰900至1800元罰鍰,2025年元旦上路。
交通部近日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3條、第24條、第39條之1修正草案。2025年1月1日起將機車排氣管設備列為檢驗項目,民眾若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且能對應該機車型式排氣管。另外,明年12月31日前申請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者,得免出具統一發票,經公路監理機關檢驗合格,辦理變更登記。
交通部表示,為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產生噪音問題,依行政院指示改裝車噪音危害防制策略,配合環境部加速推動排氣管噪音認證制度,將更換非原型式機車排氣管納為公路監理機關應辦理變更登記項目,機車更換非原型式排氣管,應使用經環境部噪音管制認證排氣管,並增訂緩衝期,以為過渡。
公路局說明,當前監理單位針對排氣管檢驗項目僅包括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及高度、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尾端出口應位於車輛後方等,此次配合環境部噪音管制,明年起環境部會向製造廠、業者公告經過認證的排氣管型號,民眾若有改裝需求僅能安裝經認證型號,並到監理單位辦理變更登記,若經員警取締為非法改裝,也需回監理單位進行臨時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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