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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捷棕線綜合規劃交通部有條件通過 經費分擔仍須釐清
交通部今召開捷運審查委員會第60次會議,審查有條件通過桃園市政府函報桃園捷運棕線可行性研究修正報告及綜合規劃報告。交通部表示,此次針對桃園捷運棕線至綜合規劃階段系統型式變更為中運量系統、經費增加責任歸屬及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等議題進行討論,最終獲3點共識有條件通過,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仍須予以釐清。
桃園捷運棕線可行性研究於107年5月1日奉行政院核定,路線自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復興路口,至新莊迴龍地區,全長約11.38公里(地下段6.1公里,高架段5.28公里),設7座車站,總經費由195.58億元調整為456.49億元。
交通部表示,此路線具北北桃捷運系統整合效益,於新北市境內端點站(BRH07)將與台北捷運新蘆線迴龍站及施工中的萬大線第二期端點站(LG21)交會轉乘,3個捷運計畫可形成台北、新北、桃園通勤骨幹,且桃園市人口近年急速成長到達231萬人,已超出2018年核定可行性研究階段目標年預估數。
交通部指出,就技術層面而言,此路線將與綠線共用機廠及整合維修資源,部分高架路段縱坡由6%降為5.3%,提高旅客乘車舒適度、增加營運安全性及降低維運成本,克服捷運與市區狹窄道路爭地,有效降低桃園市區交通衝擊。
此外,交通部也說,台鐵鶯歌至桃園段運能利用將達飽和,棕線將分擔台鐵短途旅客(桃園火車站至新莊),使台鐵服務更多中長途旅客。經委員會一致認為此路線系統型式確有必要性及合理性,獲共識審查有條件通過。
交通部指出,此次委員會議各委員也提出,因系統型式變更涉及經費增加、責任歸屬及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擔等,仍須予以釐清。後續請桃園市政府依委員意見修正報告書,經鐵道局檢視並與委員確認後,將循程序陳報行政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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