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新北攤商被爆「以豬代羊」 消基會籲主管機關公布進口美豬流向
有媒體報導二度驗出以豬代羊的檢驗報告,顯示我國食安問題暴露出欺詐、假冒問題。消基會今發稿表示,這似乎為消基會在6月6日發佈抽樣市場通路289件含豬肉食品,並未發現任何產品使用美國豬肉,美豬流向成謎的現象找到部分答案。
有媒體揭露新北市某攤商被驗出賣的羊肉不含任何羊肉成分,而是用豬肉魚目混珠。對此,消基會說,業者把豬肉充當羊肉販售,已經違反食安法第15條的假冒行為,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千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百萬元以下罰金。此外,以豬代羊肉,也涉及刑法等罪,主管機關應儘速查辦移送。
消基會說,截至8月22日止,食品藥物管理署的「豬肉儀錶板」美國進口豬肉累計為8767.46噸,這麼龐大的美豬進口量,消基會在5月的市調中,竟找不到蹤跡,流向成謎,令人強烈質疑政府於2021年宣布同意美國萊豬進口時所承諾「從海關到廚房為消費者把關,並實施源頭管理、輸入查驗、清楚標示、追溯追蹤與市場稽查等管制措施,要求嚴格標明豬肉來源」各項措施的實行程度及成效。
消基會也再度呼籲,主管機關應公布自美國萊豬得進口台灣以來,主管機關的具體實施措施及成效,特別是進口美豬的流向,豬肉來源標示,萊克多巴胺含量檢驗等重要資訊公布,且公布相關流向資訊,俾強化政府對消費者食安的維護,並讓民眾有充分的消費資訊下,擁有自由消費選擇權。
另,消基會也提醒消費者購買肉品前,仔細檢視產地標示或履歷標示;倘若外食,進出飲食店、餐廳等處,應先審視或詢問食材來源、出處,甚至觀察業者有無公布採購單據,作為是否長期消費的依據。同時呼籲餐飲從業人員,切勿貪圖便宜或不法收益,濫用來路不明的食材充數販售,不僅傷害消費者健康,也讓自己誤觸法網。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