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碳交易或拍賣辦法 環保署擬11月底前預告

我國今年2月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蔡英文總統4月宣布成立碳交易平台,未來除將收取碳費,也鼓勵企業提出自願減量專案取得減量額度(碳權)。環保署今表示,6月將預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草案,盡速增加碳權交易所中來自國內的碳權;而相關碳交易或拍賣等詳細辦法則預計11月前預告,將明訂交易對象、手續費及其他遵循事項。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主任蔡玲儀今接受聯訪時說明,國內碳定價設計分為2+1項,其中2項為碳權交易所的國內、外減量額度;另1項則是環保署的媒合交易平台,用於環評增量抵換需求;有關碳交易及拍賣辦法,預計今年11月底前預告「溫室氣體減量額度移轉、交易或拍賣管理拜法」,明訂交易對象、手續費及其他遵循事項。
蔡玲儀表示,環保署的媒合交易平台,碳權來源包含民眾汰舊換電動汽、機車等,專門為了讓有環評需求的開發單位能取得穩定且價格合理的碳權;碳權交易所部分,國外碳權來源為現行國際間已發行、核可的碳權,但進到台灣時,還會再加一道審查程序,確保碳權品質,近期會與金管會、證交所研議。
國內碳權部分,蔡玲儀指出,在「溫室氣體抵換專案管理辦法」中,有早期的抵換額度,目前已通過約92案,如鍋爐汰換、LED燈汰換等,估算可用的碳權曰1700萬頓,但有9成可能為開發單位保存自用,因此能進入碳權交易所的量可能僅約100萬頓。
蔡玲儀說,6月要預告的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就是為了讓事業單位、各級政府能依規定提出自願減量換取碳權,也鼓勵事業以大帶小,推動整體產業自願減量,讓這些額度能補入碳權交易所的國內減量額度中。
另外,若想在碳權交易所購買國外碳權,將以有環評開發需求的事業單位為限。蔡玲儀表示,會限制對象是為避免非必要者囤貨、炒高碳價,但若一般事業單位盼達到碳中和目標,可先以自身減碳為優先,真不行再考慮購買國外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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