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碳稅聯盟今成立 主張「碳費先行、碳稅更好」
今年初「氣候變遷因應法」三讀,碳費預計2024年開徵,環保署正研擬相關子法。碳稅聯盟今成立,主張「碳費先行,碳稅更好」,碳費收入受限於專款專用,費率若為每公噸300元,僅約歐盟目前碳價的十分之一,缺少減量的誘因效果,又將一大部分用於補助汙染排放源,恐造成反效果,也無法接軌歐盟的CBAM。
中研院經濟研究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表示,碳稅除了以價制量外,應成立氣候基金,擴大其效用,用於三大用途:償還碳債、返還人民及調適研發;償還碳債是幫助未來世代移除我們當代人遺留給他們過多的溫室氣體存量,不要留碳債給子孫;返還人民可促進所得分配公平性、提高國民可支配所得;調適研發可以促進具有公共效益的研究發展與調適工作。
他說,基金不應該如氣候法溫管基金用於補貼排放者,排放者減少碳排放自然就會得到少交碳稅的好處,而且減碳是責任,不是做善事;碳稅收入成立氣候基金符合「財政紀律法」第8條規定,因為因應氣候危機是現在到2050及以後最重要的施政需要,且具備特定資金來源。
台灣大學風險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桂田表示,針對淨零碳排轉型、歐盟碳關稅將衝擊產業、經濟與社會,需要建構具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公平三贏的碳稅機制方為完整。目前碳費先行,雖然暫時作為過渡,但需要再往前邁向兼顧產業與社會公平的碳稅立法,方能制度性的架構三贏策略。
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謝和霖說,從源頭減量、循環經濟來談,碳稅對減塑的效果很大。碳稅如果夠全面,就能把產品生產製造與消費使用的直接與間接碳排所帶來的環境成本內部化,如此將可促進無包裝商業行為,減少一次用產品的使用,減少廢棄物的產生,促進廢棄物循環利用,有利於循環經濟。
碳稅聯盟正研擬民間版碳稅條例草案,其三大要點包括,源頭課徵、以價制量、財政中立三大原則;調適研發、償還碳債、返還人民三大用途;以及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公平三贏效益;並舉辦座談、培訓碳稅志工,將遊說總統及立委候選人將碳稅納為明年大選的政見,推動碳稅條例立法,盡速開徵碳稅,以接替先行的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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