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接擇期再審 環團會後4聲明:環評委員不能再違法審查
台電將協和發電廠改建四接案,環保署下午進行環評第5次初審會議,環團衝進會議室並高喊程序違法、立即散會,本案最終決議另擇期審議。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會後發出四項聲明,要求台電依法重跑環評程序,不要讓環評委員違法審查。
台電計畫在協和發電廠附近興建第四天然氣接收站(四接),環保署下午2點進行環評第5次初審會議,在會議一開始立委陳椒華就認為有疑慮應該取消審查,否則恐有違法疑慮,有學者要求先進行內部討論決議是否繼續審查程序。但在內部討論時,環團突然衝進會議室並高喊程序違法、立即散會,本案最終決議另擇期審議。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今晚發出會後聲明稿,提出四項主張,第一、請環保署確實要求台電完成法定之調查程序,不要強推7月即將卸任的環評委員「審查違法的環評資料」。
第二、依照二階第一次範疇界定會議時的環評委員討論意見,需在填築區內設置調查樣站並進行調查。台電所用的「很靠近」海2樣站,並非歷次小組審查會議通過可以拿來代表3.0方案的樣站,應依環評法提出符合3.0方案的執行程序。
第三、有關四接對基隆港營運之影響,原「真時操船模擬及平面水工模型試驗」結果顯示:未來港區內靜穩度下降、LNG船高風險航次過高、LNG船操航模擬次數過低、防波堤角度設計等問題,各界仍諸多疑慮,應重做試驗。
第四、台電此次所提出「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初稿」之東移方案並非過去的方案範疇,因此本次環評實不合程序,要求環保署退回此次環境影響評估資料,請台電依法重跑環評程序,不要讓環評委員違法審查。
守護外木山行動小組指出,台電提出之四接東移方案違背環評法、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及海岸管理法。根據環評法規定,開發案應進行範疇界定,應包含:需要確認可行的替代方案、確認應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的項目及調查方式等等。此次東移方案,不但是完全位移的方案,其填築範圍更是全新區域,在過去的範疇界定與二階環評小組審查會議中從未出現。
另外,基隆市現存的自然海岸僅餘13.91%,約2593公尺,而四接東移方案將直接覆蓋於基隆市僅存的自然海岸,也違反海岸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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