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新選任董事即行就任 6月8日董事會推選新任董事長

龍邦國際董事長劉偉龍。本報資料照片
龍邦國際董事長劉偉龍。本報資料照片

泰山公司(1218)於5月3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擔任主席的市場派大股東龍邦國際(2514)董事長劉偉龍強調,全體董事已合法改選,且即行就任,泰山前董事長詹景超也當然解任;第一次董事會將於6月8日召開,推選出新任董事長,新的董事會將依金管會指示,導正公司治理。

劉偉龍向詹景超喊話,強調泰山是公開發行的上市公司,屬於全體股東,絕對不是「一人公司」,用各種藉口理由意圖繼續霸佔董事長職位,不遵守所有股東在股臨會的決議,是藐視法律,更因為一己之私而傷害泰山公司。

泰山公司於5月31日召開112年第二次股臨會,當天的會議主席劉偉龍強調,這是過半數股東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73條之1規定,合法召開。經主管機關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智慧財產暨商業法院肯認,當天所做改選第23屆董事及獨立董事的決議,當然合法有效。新任董事選任後即行就任,第22屆全體董事、包括前董事長詹景超當然解任。

至於,詹景超指稱股臨會出席股數有誤,質疑灌票,股務代理國票綜合證券已反駁說明,當日計票系統出席股數加總欄位發生部分錯誤,致當場宣布的出席股數不及更正,當日就覆核驗算,確認最終出席的股數為「427,666,856股」,計票系統的錯誤僅涉及出席股數的加總欄位,其他選舉結果均正確無誤。

泰山股臨會5月31日召開後,泰山總經理蔡政達當天就以【(112)泰總字第009號】函致所有同仁,「查本公司第23屆董事選任後,尚未召集第一次董事會選任董事長,故於本公司選任新任董事長前,總經理為本公司最高決策機關及業務負責人,本公司所有相關業務、財務,均應由總經理作最後核決。」新任董事長推選出來之前,由總經理依法暫代職權,對新的董事會負責。

劉偉龍表示,未料詹景超無視選舉結果及法律規定,竟然自行認定股臨會無效,擅權仍以董事長名義致所有同仁【(112)泰總字第010號】函,宣稱龍邦公司召開的股臨會係屬無效,本公司業務、財務、行政等核決並未改變,均維持現行體制;蔡政達發布的公告,同仁無需遵守。詹景超儼然扮演「太上法院」角色。

更離譜的是,詹景超明知公司即將全面改選董事,且無急迫之事由,竟於5月29日晚上8點多,僅以 Mail 通知第22屆全體董事,隔日5月30日上午10點「緊急召開」臨時董事會,派任台蠟公司總經理傅振祥擔任財務副總經理。

該項財務主管人事案,既未經過審計委員會審查,程序不合法;且傅振祥開設華海縱橫公關公司與泰山有業務往來,亦違反利害關係人的相關規定。

劉偉龍說,泰山全體董事改選終將塵埃落定,龍邦國際持有過半股權,董事席次更爭取三分之二席次,希望讓股權結構穩定,對於主管機關、公司運營,乃至員工、股東及供應商都是一大好事,後續將廣徵食品界、行銷等人才,推出專業的經理人團隊,全力衝刺改造公司。

泰山 股東臨時會

延伸閱讀

就是不認輸 泰山公司派提出假處分禁止新董事行使職權

泰山經營權變天4元股利如期發?龍邦:衡量後再決定

泰山經營權之爭 最高法院裁准確定禁止杜英達、陳敏薰召開股東臨時會

泰山股臨會改選 市場派龍邦拿下過半席次

相關新聞

台新金(2887)的股票股利相比玉山金更物美價廉! 不敗教主:跟新光也不是合併不可

台新金(2887)公告配息0.6元、配股0.4元。

台新金(2887)股利0.5999999+股票近1元! 專家:比想像中大方但現金殖利率不太亮眼

台新金這次發給股東0.6元現金+0.4元股票,加總起來1元!(實際上公佈為現金0.5999999元,為了好閱讀好計算,個人擅自記為0.6元)

緊追中信金第二高殖利率的華南金(2880)…金融股最後一棒? 專家:將牽動上兆高股息ETF移動

華南金去年全年獲利也刷新了近年新高(EPS1.58),加上經營層也明示接下來幾年配息會以現金股利為主。綜合下來抓8成配發率差不多就是1.2。至此華南金也成為台股上市前100大,少數殖利率過5%的標的。

中信金(2891)配息1.8元、市值夠大、殖利率超過5%! 專家:被選進高股息ETF機率不小

金控類股中則是中信金殖利率最佳,不僅大方給出1.8元現金股利,更是擺脫一元金的稱號,加上市值夠大,後續被高股息ETF選入的機會不小。

華南金(2880)股價會跟中信金一樣一柱擎天? 專家:配1.2現金股利殖利率超過5%!

華南金(2880)也公布股利政策啦!這次配發1.2元現金+0.1元股票,加總起來是1.3元。

中信金(2891)用一根漲停慶祝配息1.8元! 專家:一堆人估1.5元上下

中信就是小氣久了,這次才會一堆人估1.5元上下,沒想到居然跟去年的發放率一樣,只是...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