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繼承存款繳遺產稅 申請須多數決同意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繼承人為繳納遺產稅,可申請以被繼承人遺產中的存款繳納,若無法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可由繼承人以多數決同意方式,向國稅局提出申請。
國稅局表示,當繼承人自有現金不足繳納遺產稅,而被繼承人遺產中有存款時,可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同意等,向國稅局提出申請,以被繼承人遺產中的存款繳稅,以免為籌措資金而逾期繳稅,額外負擔滯納金及利息。
國稅局舉例,被繼承人甲君遺產稅應納稅額200萬元,遺產包含銀行存款300萬元,甲君有乙、丙、丁共三位子女,每人應繼分為三分之一,而乙君在國外無法返國,只要另兩位繼承人丙、丁同意,符合繼承人過半數、應繼分合計過半數的多數決要件,可申請以銀行存款繳納遺產稅。
官員補充,若剛好有半數繼承人同意,仍不符合要件,必須要超過半數才能符合多數決要件。
🏠udn房地產-推薦新聞
▪ 年輕人存不到頭期款!購屋年齡層向後遞延 北市買房主力不再年輕
▪ 父重病母高齡房產誰繼承?她憂列5問 網曝最佳解免課房地合一稅
▪ 買房太難了!購屋高齡化、台北50歲以上逾三成
▪ 房市另類多頭指標 去年高層建物核發量創歷史次高
▪ 雙北佛心案曝 專家:北市這兩案「打燈籠才找得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