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買碳權用於業務碳中和 財部:憑發票可抵營業稅
台灣碳權交易所今天啟動首批國際碳權交易。企業買進碳權後,取得碳交所給的統一發票,若是將碳權實際用於業務上,比如產品訂單、公務出差等的碳中和,財政部說明,企業在營業稅申報時,憑發票可扣抵銷項稅額。
台灣碳交所今天正式啟動國際碳權交易平台。根據碳交所公布國際碳權交易平台交易規則,買方以本國法人為限,賣方可為外國法人、或本國法人,買方購入碳權後,不能再於碳交所平台轉售。以目前交易型態來說,買賣雙方將涉及營所稅、營業稅的繳納。
碳交所平台目前主要交易模式屬「受託代銷」,在稅法上,視為碳交所銷售勞務,因此,企業透過碳交所無論是向本國法人或外商購買碳權,以營業稅來說,都是由碳交所依碳權售出價款的5%,繳納營業稅,並按受託代銷規定,開立統一發票,交付給碳權買方。
企業購入碳權後,取得碳交所給的統一發票(交易幣別雖為美元,但發票上金額已轉換為新台幣),若是將碳權實際用於本業及附屬業務上,比如產品訂單碳中和、公務出差碳中和等,在營業稅申報時,憑發票可扣抵銷項稅額。
營所稅方面,對本國法人賣家來說相對單純,即以收入減除成本費用,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並適用營所稅率20%。
至於外商,財政部已核釋,透過台灣碳交所出售碳權的所得,需視為台灣來源所得,課徵營所稅,外商若可提出帳簿、文據,應以出售碳權交易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核實計算交易所得。
若無法提出帳簿、文據核實計算,外商就要以交易收入,按淨利率10%計算交易所得;也就是說,每新台幣100萬元收入,須課徵2萬元營所稅(收入100萬元乘以淨利率10%,再乘以營所稅率20%)。
外商如果在台灣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應由固定營業場所依規計算所得,辦理營所稅結算申報;若沒有固定營業場所,則應委託台灣碳交所,依10%淨利率計算所得,並按扣繳率20%計算應納營所稅,在交易價款中扣除,並由碳交所代理申報納稅。
▪ 買房太難了!購屋高齡化、台北50歲以上逾三成
▪ 房市另類多頭指標 去年高層建物核發量創歷史次高
▪ 雙北佛心案曝 專家:北市這兩案「打燈籠才找得到」
▪ 新北房市爆黑馬 這區房價5年狂漲64%排第一
▪ 竹科正對面超搶手3房建物7百萬起標 5月7日執行署開賣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