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紅愚人節放台積電假消息被盯上 最重恐關十年
網紅在臉書上發放消息要注意了,即使聲稱開玩笑也將有刑責,最重恐將被關十年。昨天愚人節,有台灣網紅在臉書上亂開玩笑聲稱巴菲特買回台積電持股,甚至還遭媒體誤信而引用,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今天說,已經收到投資人陳情,並且已啟動監控機制由證交所出面調查,若有不法將移送檢調,依證交法第171條法則,最重有期徒刑可判10年,併科罰金最高2億。
黃厚銘表示,的確已收到投資人的陳情資料,已督導證交所啟動監視查核,證交所將依規定來辦理,維護投資大眾權益。他說,現行股市的查核機制由證交所或櫃買中心進行,若發現有人以網路留言或其他方式提出不實資訊,就會依照證交法第155條之1第六款所列出的「意圖影響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不法情事,由證交所移送給檢調,依證交法第171條規定來懲處,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千萬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金。
金管會先前已要求投信業者對合作的網紅要強化對外資訊揭露管理,要求網紅不得散布不實資訊,但上述的財經網紅並非和業者合作,而是自己在臉書上散布假消息,這要如何管理?黃厚銘說,先前金管會是針對投信業者的廣告管理,要求也必須約束網紅對基金商品不能誇大不實,但倘若網紅並非和業者合作:「就要看其言論是否違反證交法155條規定!」
黃厚銘也表示,證交法155條是刑事責任,若違反,會由檢察官來起訴,由法院裁判,判刑的結果輕重,包括判刑多少年、罰金多少,都將由司法來判斷。
黃厚銘指出,倘若有違反,就得依證交法規定來處理。也有媒體提問,證期局已有收到民眾陳情,那麼民眾之後是否可以去提告、賠償?黃厚銘則說明,根據投資人保護法規定,倘若投資人因為上述網紅違反證交法第155條之1第6款規定而使權益受損,投保中心將為投資人來主張權益,而且除了個人提訴,也有團體訴訟,但倘若是團體訴訟,就有人數門檻,黃厚銘說,若要提團體訴訟得要有20人(受害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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