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型態多 業者盼金管會定指導原則
為了避免再爆發如im.B發假標詐騙事件,昨由六家P2P業者自組自律聯盟並提交一份自律規範,盼可協助P2P弊端、及找回投資人信心,但業者私下坦言,P2P型態太多,一份自律規範無法涵括所有型態,盼金管會可訂一套指導原則讓業者有所遵循。
P2P(Peer-to-Peer Lending)是指將資金需求者、和資金供給者,兩個不認識的人,透過平台搓合的網路借貸,僅是架接一個借貸雙方的資訊流。
但隨P2P發展,也出現有提供保證、風險保護、債權轉讓的複雜型態,這些複雜型態在自律聯盟的規範中是被禁止的。所以目前並非所有業者願意簽署自律規範,加入聯盟。
業者私下說,為何會出現假標,有兩大原因,一是從頭到尾都是詐欺,這類占比很低,二是P2P營運後演變成詐欺,又以高風險的商業模式最危險,如做保本保息、風險保護、期限錯配,如7年借款卻拆分半年到期,到期了要付錢,除非換一批投資人,若無法換手,就很容易爆雷。
因此會中業者也期盼金管會擬定一個指導原則,例如P2P業者禁止做保本保息、期限拆分或錯配、風險保護等,讓這些高風險經營模式透過金管會指導原則做釐清,釐清後,避免所有P2P業者不分優劣全被列入,也讓投資人和業界有依循。
日前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在財委會上也說,金管會將研擬進一步對P2P業者提出指導原則,導引P2P業者往健全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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