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煎水作冰的囤房稅2.0

攸關「囤房稅 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通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本報資料照片
攸關「囤房稅 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通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本報資料照片

攸關「囤房稅 2.0」的《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雖然已經於上周通過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但對於囤房加重課稅之稅率與基準,由於委員意見分歧,與不動產評價委員會之組成以及房屋現值重估間隔期間等條文,一併保留黨團協商。

就目前有共識的修正內容來看:一、明定使用權住宅,房屋稅由房屋使用權人徵收,符合實際情形;二、修正房屋稅為按年計徵,使房屋與土地計算概念一致,可收優化稅制之效;三、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之適用對象,以自然人持有全國3戶以內為限,可消弭社會對於資產公司與包租公、包租婆,持有多戶房屋,卻不用繳稅的負面觀感。筆者建議後續修法,大可見好就收,毋須糾結於有爭議的條文。

對於囤房加重課稅,用意在提高持有多戶房屋者之持有成本,而使囤房者釋出房屋。但在繼續持有房屋之預期報酬上升的情形下,要達成上述效果,囤房稅負擔增加的幅度,必須要大於繼續持有房屋預期報酬上升的幅度。試想,如果繼續持有房屋一年,「每坪」可以上漲3萬元,囤房者怎會在乎「全戶」房屋稅負上升2.64萬元(財政部以六都新屋試算財政部版囤房稅 2.0使稅負增加之金額)?

更何況,在囤房稅可以經由租金上漲或是房屋價格的提高,轉嫁給租屋者或是下手購屋者承擔的情形下,想藉由囤房稅使房屋釋出,不啻緣木求魚、煎水作冰,其不可得,明矣。

整理租稅理論對於土地與房產課稅的討論,有以下幾點結論,可供作政策指引。

首先,土地不問其用途或持有人身分,可以課徵較高的稅率,既不會造成經濟效率的損失,由於土地多為高所得者所有,也有助於促進公平。

其次,企業與廠商所有之房產,如係生產所使用之要素投入,為避免對於生產過程的扭曲,不應以其為租稅客體、課以租稅之負擔。

第三,自住房屋,同時具有投資與提供所有人居住服務的雙元性質,對於自住房屋課稅應考慮此雙元性質。

第四,房屋出租供他人居住使用,除具有投資性質外,持有期間可為房屋所有人帶來租金收入、亦可為租客帶來居住服務,課稅方式之設計,應兼顧此多元性,並應與自住房屋課以相當之租稅待遇,避免扭曲。

進而論之,根據第三、四,供居住使用房屋,不論自住或出租,皆可提供個人與家庭居住服務,如同食、衣、行與娛樂,同樣帶給人們消費的滿足感,按此,供居住使用房屋課稅的方式,應比照其他消費課稅,而使房屋稅成為消費稅系統之一環。

此外,在財政學的討論,不少理論認為房屋稅為居住者享有房屋所在地政府提供公共財與公共服務之使用費,基於受益原則課稅,並無關租稅經濟效率與稅負公平的討論。

反覆審視、推敲各家理論,對於囤房加重課稅的論述根據,並不存在。有論者謂:「囤房稅針對多屋者,反正稅不及我,讓有錢人多繳一些稅,有甚麼不對?」按此邏輯,房屋稅豈不淪為階級鬥爭工具?接下來,是不是有錢人去超商買個便當或瓶裝水,也應該加重課稅?

房屋 房產

延伸閱讀

時力黨團批院版囤房稅改革打假球 對投資客不痛不癢

爸爸去世遺留房產欠稅達22萬…兒子無力償還10年未繼承! 稅務局出招一次追回

促速審囤房稅 民眾黨喊話兩黨召委

指賴清德老家違建房屋稅欠8萬 葉元之再爆地價稅也沒繳

相關新聞

桃園頻停電 台電:供電有長程規畫、至2030年發電可淨增910萬瓩

桃園市近期頻繁發生停電事故,台電供電能力因此遭到更多質疑,台電今日對此表示,新增機組發電量高於退役的機組,遠程看到203...

【重磅快評】台灣能源轉型卡關了?

時序過了立夏,霧季接近尾聲,日照時間增加,照理說供電應該趨於穩定,但現況不然,無預警停電頻率增加,民眾的不便明顯增加,根...

4月出口低於預期但連6紅 近期展望如下了雨綠肥紅瘦

財政部今(8)日公布4月海關出口統計,4月出口374.8億美元,較上月減 10.4%,較上年同月增4.3%,雖相比去年同...

賴清德出席工總理監事交接 理事長潘俊榮首提:建議政府考慮核能

工業總會今舉行理監事交接,準總統賴清德也應邀出席,新任理事長潘俊榮表示,工總與政府應該一起為企業界、產業界解決問題,而目...

放寬萊劑交換? 我爭取鳳梨、芒果輸美

台美二十一世紀貿易倡議第二階段談判昨落幕,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鄧振中說,因鳳梨、芒果出口受大陸經濟脅迫,須打開...

勞動部調查:2023年職場新鮮人平均薪資3.5萬元 比前年多2.9%

勞動部今公布2023年初任人員薪資調查。去年初踏入社會的職場新鮮人薪資平均數為3.5萬元,年增2.9%,其中大學畢業者3...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