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千萬遺產被小16歲陸籍繼母整碗捧走 女兒推翻遺囑奪回繼承權

英國一名9旬翁再婚後不久便離世,遺產全都給了新婚妻子,女兒對此感到不滿,並告上法庭,試圖推翻父親的遺囑。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英國一名9旬翁再婚後不久便離世,遺產全都給了新婚妻子,女兒對此感到不滿,並告上法庭,試圖推翻父親的遺囑。情境示意圖。圖/ingimage

遺產的分配時不時引發紛爭,一名9旬老翁再婚不到一年便離世,遺產全留給新婚妻子,女兒對此感到不滿告上法庭,控訴繼母為了獲得財產,哄騙父親結婚,還把父親扔到最便宜的墳墓裡,繼母則否認這些說法,並稱兩人的關係充滿愛與激情。然而法官最後不買單,老翁的女兒也成功推翻遺囑,奪回繼承權。

據外媒《鏡報》報導英國一名94歲老翁羅伯特·哈靈頓(Robert Harrington)與54歲的陸籍女子秦桂香結婚不到一年即去世。秦桂香曾是律師,移居英國後在一間酒吧擔任翻譯,她與哈靈頓在2018年結識並墜入愛河。然而哈靈頓離世後,遺產全都給了秦桂香,哈靈頓70歲的女兒吉爾·蘭利(Jill Langley)對此感到不滿,並告上法庭,試圖推翻父親的遺囑。

依據哈靈頓2012年立下的遺囑,蘭利本應能繼承財產,但在他去世前兩個月,卻立了新遺囑,將一切留給妻子秦桂香,蘭利因此指控秦桂香哄騙父親結婚,藉此獲得他的財產。蘭利的律師也在法庭上表示,哈靈頓的財產價值原本達100萬英鎊(新台幣約3800萬元),但在最後幾年陸陸續續匯錢給秦桂香,總共達35萬英鎊(新台幣約1300萬元),部分款項是以「照顧」為名義匯款。

此外,蘭利的律師拿出證明,稱哈靈頓後期可能罹患妄想症,甚至認為自己是一名退役的陸軍少校。蘭利並說,最後一次見到父親是在2018年母親的葬禮上,當時哈靈頓看起來非常虛弱,而且精神渙散,沒想到葬禮後不久,蘭利就收到令人震撼的一封信,信裡寫道「這將是我最後一次嘗試跟妳聯繫」,她在2020年才透過秦桂香的訊息得知父親2019年再婚了。

蘭利稱婚禮當天父親身體狀況極差,無法說出新娘的名字,甚至無法站著拍合照。法庭上,蘭利的律師更抨擊秦桂香只是貪圖哈靈頓的錢,「妳一拿到全部的錢之後,就把他扔進了最便宜的墳墓裡」、「妳甚至沒有花心力去好好維護墓地」。

秦桂香則否認這些說法,表示自己只從丈夫那邊收到約10萬英鎊(新台幣約380萬元),兩人的關係充滿愛與激情,雖然關係發展得非常快,但跟錢無關,並認為婚後丈夫轉了一大筆錢給她是合法。

最後,法官依相關證據認定哈靈頓狀態混亂,同時缺乏證據證明他「知道並批准」遺囑的內容,2020年的遺囑因此被宣布無效;且法官也認為秦桂香在哈靈頓晚年對其財務施加了「不當影響」和「控制」以得到他的錢。而哈靈頓的遺產將根據無遺囑規則進行分割,女兒蘭利因此將獲得約20萬英鎊(新台幣約760萬元),秦桂香做為他的遺孀,將獲得約47萬英鎊(新台幣約1700萬元)。

律師 結婚 英國 葬禮 財產 遺囑 遺產

相關新聞

日本電車癡漢再出詭招!以視線、吐息聲「隔空」性騷擾 女團偶像也受害

日本電車上有「癡漢」出沒騷擾女性的消息時有所聞,但近來癡漢的騷擾行徑似乎出現變化,從實質上的侵犯,變成以眼神、呼吸等方式進行性騷擾。

沖繩宮古島大規模停電!2.5萬戶家庭受影響 何時來電仍不知

日本沖繩縣宮古島市當地時間25日凌晨3點起發生大規模停電,截至今天早上8點,仍有逾2萬5000戶家庭斷電,相當於全島停電...

首例!印尼紅毛猩猩「自製草藥」厚敷傷口 1個月後痊癒了

科學家發現,印尼一隻雄性蘇門答臘紅毛猩猩(Sumatran Orangutan)用植物自製藥膏,並反覆塗抹在臉上的傷口,...

穿梭貿易:後蘇聯國界下的中亞女性韌性與築夢

「在蘇聯時代,我們小時候是種菸草的。我們起的很早,天亮之前摸黑工作,早上8、9點會快速吃個早餐,然後繼續工作。種菸草是很艱困的勞動工作……我們沒有週末。不過那時候的人跟現在不同,友善也富同情心,我們彼此互相照顧。現在,我們只有自己,我們獨立了。」

美國司法部提案:將大麻從一級管制藥物降為三級

美國司法部聯邦緝毒局(DEA)提案將大麻從原被列為一級管制藥物(附表一)重新歸類成風險性較低的三級管制藥物(附表三),可能將對美國毒品政策產生歷史性改變。美國1970年將大麻列為一級管制藥物,與海洛因、迷幻藥LSD等歸為同類,定義為不具有廣泛公認醫療用途、且極有可能被濫用的高風險物質。雖然基於模糊細節定義、許多州份仍各自為政制定大麻使用規定,然而聯邦層面仍未全面合法化。

告全球最佳航空獲賠!警察總長坐商務艙無法後躺 怨淪經濟艙

由於兩人購買的機位是商務艙位子,但卻因椅子的電動後仰功能估障,讓他們抱怨形同由商務艙旅客淪為經濟艙乘客,讓他們決定控告新航,法院最終判決新航必須付21.9萬盧比(約8.5萬元台幣)作為賠償。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