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NCC委員提名?藍營喊「依政黨比例任命」入法 下周三排案審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爭議不斷,在2024總統大選期間,國民黨批現任NCC委員綠油油,當時公開呼籲,NCC委員任命須依國會政黨比例為之。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提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要將NCC委員依國會政黨比例任命正式入法,傳下周三(5月1日)要排案審查。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表態樂觀其成。
NCC的7名現任委員包括主委陳耀祥、副主委翁柏宗、委員王維菁和林麗雲於7月31日任期屆滿,行政院須於4月底前提交4名新任委員名單,並送交立法院通過。彼時流出一份新名單,翁柏宗有望扶正之外,包括台師大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陳炳宏,另兩位NCC委員分別為世新大學傳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羅慧雯、現任NCC平台事業管理處長詹懿廉。
不過,國民黨認為,翁柏宗被國民黨批與陳耀祥狼狽為奸,劍指翁與不予中天換照有關;羅慧雯則因曾有爭議言論「新聞自由是什麼,能吃嗎?」亦不適任。另外也傳台經院四所所長劉柏立被內定為NCC主委提名人,似乎因有力人士介入而生變。
有鑑於NCC委員提名爭議頻傳,國民黨團發動在下周三在立院司法及法制聯席交通委員會中審查「NCC組織法修正草案」。根據傅崐萁等提出的草案內容,限制NCC委員只能連任一次,委員名單由行政院及政黨按專長領域各推薦7名,其中政黨應依其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分配名額。推薦名單應交由行政院組成的提名審查委員會審查。
審查會由各政黨(團)依其在立法院所占席次比例推薦11名學者、專家組成。審查委員應含括設有大眾傳播或通訊等相關系所之大專院校、通訊傳播產業及非政府組織之專家、學者。審查會應於接受推薦名單後20日內完成審查。
審查應以聽證會程序公開進行。行政院長應於7日內參酌審查會審查結果提出名單,送請立法院同意。立法院應於收到名單後,不經討論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2分之1之同意為通過。
立法院審查過程應舉行聽證會,聽證會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及社會公正人士參與審查。NCC的7名委員,其政黨黨籍相同者不得超過3位。
據傅崐萁等提案,亦納入NCC委員的汰除機制。凡有「廢弛職務」、「因案受羈押或經起訴」、「其他足以影響機關信譽及個人執行職務正當性之失職行為」、「因罹病致無法執行職務」的情事,得由立法院連署成案,經不信任投票後予以免職。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說,NCC是專業中立、獨立的機構,委員的組成理當按政黨比例,如擔心有被解釋為違憲之虞,亦可採取公視的模式,即由政黨比例組成審查委員會,再由該委員會審查NCC委員,通過後再送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林國成表示,民進黨還以為在國會是一黨獨大時代,NCC委員提名需要經過立法院行使人事同意權,執政黨卻沒有跟在野黨討論提名人選,基本政治素養都沒有,難道認為只靠民進黨團的51票,人事案就能通過嗎?
林國成指出,從媒體報導的NCC新任委員提名人選,可以看到除劉柏立較有自主性外,其他被提名人政治色彩濃厚,凸顯執政黨把專業擺一邊,政治傾向擺中間,尤其是現在看起來,民進黨內對於劉柏立有意見,對於專業理性的人選就容不下,有政黨色彩的人選就沒意見,關起門來搞小圈圈,在國會三黨不過半的情況下,完全不尊重在野黨。
針對藍營不滿NCC新任委員提名,火速下周三排案要求政黨比例。林國成說,國民黨提案樂觀其成,總是可以容納不同的聲音,不是一黨想要一把抓,想怎麼做就怎麼做,NCC還是要有傾聽民意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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