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署提社宅收費「所得、身分」雙軌制 黃珊珊批忽略真窮人

國土署今表示,社宅租金收費可採「所得別」或「身分別」雙軌並行。圖為桃園市八德三號社宅。聯合報資料照片/記者陳俊智攝影
國土署今表示,社宅租金收費可採「所得別」或「身分別」雙軌並行。圖為桃園市八德三號社宅。聯合報資料照片/記者陳俊智攝影

國土署今天表示,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中分為5級,依市場租金的3折到9折計算,收費方式則可採「所得別」或「身分別」雙軌並行,預計23日與地方政府開會後,再進行法制作業程序。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舉行「社會住宅租金分級」公聽會,邀民間團體、學者專家、地方政府,以及官方代表出席。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住宅發展組長歐正興報告時說明,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有兩項重點,第一是社宅租金可負擔。社宅市場租金估算是視為中古屋,採屋齡N+10年評定,租金負擔率除雙北地區為3成以外,其餘地區都是2成,雙北因租金行情較高,會依負擔能力再調降租金折數。

歐正興指出,草案中租金分為5級,按不同級別採市場租金3折到9折計算,其中第1級為低收入戶,第2級為中低收入戶及社會弱勢戶;第3級則聽取社福團體建議,將家庭成員每人每月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1.5倍者納入,折扣約為6到7折。第4級為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上但低於2.5者,第5級為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上到3.5倍以下者。

歐正興表示,第二是雙軌並行,可依「所得別」或「身分別」進行收費,未來地方政府仍可用這樣的方式進行,但不得超過草案所規定的租金額度;原承租人租約期滿後,新承租人簽訂新約時,再依分級草案公告的租金收取。

歐正興解釋,針對草案內容、後續新舊制並行轉軌的執行細節等事項,預計4月23日將與地方政府開會確認後,再進行法制作業程序。

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提到,按內政部目前的草案,會「漏接」很多人,租金分級應符合公平正義,內政部不能因為「擔心有假窮人,就忽略真窮人」,不能因為沒有能力稽查,就忽略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前台北市政府社會局長、台大醫師許立民認為,用所得當分級補貼才是正途,例如一樣是原住民身分,但所得差異很大,直接用身分別一口價訂租金,明顯不合理。

社宅推動聯盟研究員廖庭輝談及,社宅「住得起」是關鍵,因此各國社宅租金計價,多以「身分」作為入住社宅的優先性可量、「收入」做為租金補貼衡量標準。如果社宅無法讓人民負擔租金,那就是政府在當包租公,算什麼居住正義。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在會議結論時強調,目前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遭民間團體強烈反對,民眾黨團絕對不接受社宅租金分級依照內政部目前的草案版本發布施行,呼籲在5月20日前,看守內閣不應匆促做出錯誤決策。

內政部 社宅 黃國昌 黃珊珊

延伸閱讀

促使企業保障人權及環境 民團籲啟動永續盡職調查立法

市地重劃最高5%蓋社宅 盧秀燕籲中央釋地:勿富人劫窮人

南機場整宅地震受損 綠委:中央允諾興建社宅做中繼

經濟日報社論/促參模式興建社宅 創造雙贏

相關新聞

綠批藍委赴陸 傅崐萁:賴清德也想賣台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日前率團赴陸參訪,大陸宣布開放馬祖觀光旅遊,遭民進黨痛批是「賣台之旅」。傅崐萁與同行立委昨天舉...

NCC委員依政黨比例任命 藍推入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爭議不斷,現任NCC委員「綠油油」,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等提出NCC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

全台最大怪手「魯夫號」開拆花蓮富凱大飯店 力拚2周內完工

花蓮市富凱大飯店屋齡約44年,於23日規模6.3地震後傾斜,工程單位先用土石堆填到3樓,離地約8公尺高,藉以固定建物,並...

余天棄選新北黨部主委 蘇巧慧曝李亞萍聯繫她講這些事

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選舉,原本上演正國會立委余天對決蘇系立委蘇巧慧,但余昨天深夜拋震撼彈宣布退出。蘇巧慧今天受訪透露,余...

黃曙光請辭國安會諮委、潛艦小組召集人 黃珊珊證實了

國造潛艦「海鯤號」正在進行泊港測試,傳出國安會諮委、潛艦國造專案召集人黃曙光辭去相關職務。黃曙光的妹妹、民眾黨立委黃珊珊...

國會改革怎麼改?借鏡英、美調查權的省思

近來由於台灣在野黨的修法提案,「調查權」、「國會聽證」、「藐視國會」等詞彙頻頻在政治新聞版面上出現,也幾乎確定將成為本會期政壇攻防的主要戰場之一。然而,各方許多說法不但常忽略各國作法差異極大,也經常有望文生義的嫌疑,比如誤以為藐視國會是針對官員的態度;同時,許多人明顯受到台灣經驗的過度引導,比如誤以為調查權的本質必然在於揭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