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招懲詐 法務部研議是否增訂窩裡反條款

圖為法務部。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王聖藜攝影
圖為法務部。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王聖藜攝影

針對打擊詐欺議題,法務部今天表示,已密集召開多次會議研商打詐專法相關方向,另也全面盤點目前懲詐面向法規,以利擴大打擊,包括為鼓勵電信詐欺被告自首或自白,研議是否增訂窩裡反條款等。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召開詐欺犯罪防制立法及各部會打詐機制盤點公聽會。

根據法務部提供的書面報告指出,法務部在行政院打詐國家隊負責懲詐面向,懲詐重點工作著重於嚴懲詐欺犯罪及保護被害人2大面向。

關於法制面部分,法務部表示,行政院研議訂定打詐專法,法務部已成立工作小組,分別於2月23日、27日、29日召開工作小組會議及邀集懲詐相關機關開會,研議懲詐面向所應增訂相關條文。

法務部也指出,將全面盤點目前實體法,例如刑法總則、刑法分則,以及查緝程序法規上,在面臨新興電信詐欺犯罪查緝過程,是否有需增訂實體法規類型或加重實體法規刑度,或是對查緝過程相關程序法規,有需調整或新增部分。

書面報告提到,目前思考研議是否就特定類型電信詐欺犯罪加重刑責,修訂電信詐欺犯罪數罪併罰定刑規定,並提高假釋門檻。

此外,為鼓勵電信詐欺被告自首或自白,供出其他涉案共犯並使執法人員查扣犯罪所得,以擴大追查全數共犯及犯罪所得,研議是否增訂「窩裡反條款」。對於詐欺犯罪的犯罪所得擴大沒收範圍,研議仿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訂擴大犯罪利得沒收的可行性,杜絕詐欺罪犯保有犯罪所得。

為避免犯罪調查手段落後於科技發展腳步,須從法制面賦予第一線執法人員執法利器,且兼顧打擊犯罪及人權保障,法務部表示,已擬具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將科技偵查方法以層級化規範,大幅提高法官保留密度。

法務部說,該草案重點包括,在定位追蹤位置部分,原則上應聲請法院許可始得繼續實施,以有效保障隱私權,至於對手機定位調查上,因干預隱私權程度較高,實施前需聲請法院許可。

草案重點也包括,對於隱私空間非實體侵入的調查,採取法官保留原則,而設備端通訊監察的發動條件與通訊監察相同,需符合重罪原則、犯罪情節重大及最後手段性等要件,並需經法官許可,且需符合技術擔保的要求,以切實保障基本權。

根據司法院所提書面報告指出,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手法日新月異,社會對於法院辦理電信網路詐欺犯罪案件的量刑也日益關注,且法務部於12月召開「電信網路詐欺量刑策進會議」,並擬具相關量刑審酌事項建議供司法院參考。

書面報告指出,為此司法院訂於4月召開「電信網路詐欺案件量刑審酌事項研商會議」,邀集最高法院法官及一、二審法院代表,針對法務部就這些犯罪案件實務現況彙整的量刑審酌事項建議,研商於審判實務的妥適性,以利法官妥適量刑。

司法院 法務部

延伸閱讀

唐美雲狂瘦10公斤 看虐童案心痛:小孩和大人都享有人權

法務部攜手唐美雲歌仔戲團 戲曲「冒壁鬼」談人權

唐美雲狂瘦10公斤 看虐童案心痛:小孩和大人都享有人權

涉吸乳猥褻!「再吸5分鐘」法官遭監察院彈劾 司法院:違法失職不寬待

相關新聞

藍白邀賴清德赴立院國情報告 院會周五討論

準總統賴清德將於五二○就任,國民黨及民眾黨立委昨聯手在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以人數優勢表決,將邀請賴清德就任後至立法院國情報告...

藍白聯手!電業法修正案逕付二讀 調電價須立院同意

電價調漲引發民怨,藍白日前合作在立法院通過電價凍漲提案,但經濟部稱電價調漲是依法執行業務。

綠批藍委赴陸 傅崐萁:賴清德也想賣台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日前率團赴陸參訪,大陸宣布開放馬祖觀光旅遊,遭民進黨痛批是「賣台之旅」。傅崐萁與同行立委昨天舉...

NCC委員依政黨比例任命 藍推入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爭議不斷,現任NCC委員「綠油油」,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等提出NCC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

全台最大怪手「魯夫號」開拆花蓮富凱大飯店 力拚2周內完工

花蓮市富凱大飯店屋齡約44年,於23日規模6.3地震後傾斜,工程單位先用土石堆填到3樓,離地約8公尺高,藉以固定建物,並...

余天棄選新北黨部主委 蘇巧慧曝李亞萍聯繫她講這些事

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選舉,原本上演正國會立委余天對決蘇系立委蘇巧慧,但余昨天深夜拋震撼彈宣布退出。蘇巧慧今天受訪透露,余...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