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明天「立夏」補財庫秘訣曝!這些生肖將運勢全開 好運到令人眼紅

貴婦奈奈為何沒結婚?男友媽媽「2理由」大力反對

不減價偷偷減量?!南韓打擊「縮水式通膨」…未告知將挨罰

民眾黨團提司改具體方向 黃珊珊籲修法增檢察官助理職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黃珊珊(左)、總召黃國昌(中)、幹事長吳春城(右)今天上午舉辦「司法改革2.0第一波法案 完善反貪腐法制」記者會。記者蘇健忠/攝影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黃珊珊(左)、總召黃國昌(中)、幹事長吳春城(右)今天上午舉辦「司法改革2.0第一波法案 完善反貪腐法制」記者會。記者蘇健忠/攝影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提出司法改革修法具體方向,修法增列影響力交易罪、不法餽贈罪,提高貪汙犯假釋門檻;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指出,審判拖得越久,過程中就會有很多人落跑,就是權貴司法的套路。

黃國昌說,為有效發揮嚇阻效果,應提高假釋門檻,初犯由二分之一刑期,提高至三分之二刑期,累犯提高至四分之三刑期,讓拿錢喬事的情事走入歷史,完善反貪腐法制。

黃國昌指出,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結論,包括影響交易罪、不法餽贈罪等,2018年時任法務部長邱太三宣布推動反貪腐新法,2021年法務部長蔡清祥承諾訂立,遺憾的是,到目前為止,都未提出行政院版草案,是無能或沒有心,誰在拖延阻擋,民眾心中都有一把尺。

黃國昌說,違背職務賄賂的要件,需明確化,就算職務行使與不法利益沒有對價關係,但只要有關說等因果關係,就應予以處罰。

民眾黨團副總召黃珊珊表示,目前行政院依據打詐1.5綱領,以臨時人員聘用的100位檢察官助理,即將於民國113年底屆期,明年起解編,未來若要常態化設置,必須要有法源依據,才能夠編列人力預算。民眾黨將提案修正法院組織法,比照法官助理制度,在地方檢察署增設檢察官助理職位,襄助檢察官辦案,提升辦案品質。

黃珊珊指出,詐騙案偵查與金流追蹤,都仰賴檢警共同偵辦,詐騙案件從2019年2萬3000多件,到2023年暴增到超過3萬5000件,財損金額光2023年就高達88.億元,尤其電信詐騙案2022年已較2019年成長360%,人力不足會影響調查的品質。

黃珊珊說,法官助理、司法事務官都已經入法,檢察官只有檢察事務官,過去行政院以臨時人員方式增設100名檢察官助理,因為經費關係任期僅兩年,未來恐再面臨人力不足的問題。

黃珊珊表示,民眾黨團期盼修正法院組織法,讓檢察官助理法制化,將現行以臨時人員聘用的檢察官助理制度法制化,補充人力襄助檢察官辦案,提高犯罪偵查品質,增進司法效能。

民眾黨立法黨團主任陳智菡(左1)、副總召黃珊珊(左2)、總召黃國昌(左3)、幹事長吳春城(左4)上午舉行司法改革2.0第一波法案 完善反貪腐法制」記者會,記者會結束後黃珊珊久久站不起來,陳智菡、黃國昌在一旁露出詫異表情,趕快詢問她怎麼了?她表示是因為跟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騎了300公里自行車,雙腳「鐵腿」站不起來。記者蘇健忠/攝影
民眾黨立法黨團主任陳智菡(左1)、副總召黃珊珊(左2)、總召黃國昌(左3)、幹事長吳春城(左4)上午舉行司法改革2.0第一波法案 完善反貪腐法制」記者會,記者會結束後黃珊珊久久站不起來,陳智菡、黃國昌在一旁露出詫異表情,趕快詢問她怎麼了?她表示是因為跟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騎了300公里自行車,雙腳「鐵腿」站不起來。記者蘇健忠/攝影

司法改革 檢察官 民眾黨 法務部 黃國昌 黃珊珊

延伸閱讀

提高貪污犯假釋門檻 白籲助理法治化

民眾黨團強調從未要過召委 尊重國民黨團內民主程序

相關新聞

藍白聯手!電業法修正案逕付二讀 調電價須立院同意

電價調漲引發民怨,藍白日前合作在立法院通過電價凍漲提案,但經濟部稱電價調漲是依法執行業務。

綠批藍委赴陸 傅崐萁:賴清德也想賣台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日前率團赴陸參訪,大陸宣布開放馬祖觀光旅遊,遭民進黨痛批是「賣台之旅」。傅崐萁與同行立委昨天舉...

NCC委員依政黨比例任命 藍推入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爭議不斷,現任NCC委員「綠油油」,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等提出NCC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

全台最大怪手「魯夫號」開拆花蓮富凱大飯店 力拚2周內完工

花蓮市富凱大飯店屋齡約44年,於23日規模6.3地震後傾斜,工程單位先用土石堆填到3樓,離地約8公尺高,藉以固定建物,並...

余天棄選新北黨部主委 蘇巧慧曝李亞萍聯繫她講這些事

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選舉,原本上演正國會立委余天對決蘇系立委蘇巧慧,但余昨天深夜拋震撼彈宣布退出。蘇巧慧今天受訪透露,余...

黃曙光請辭國安會諮委、潛艦小組召集人 黃珊珊證實了

國造潛艦「海鯤號」正在進行泊港測試,傳出國安會諮委、潛艦國造專案召集人黃曙光辭去相關職務。黃曙光的妹妹、民眾黨立委黃珊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