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皓控高虹安火速核定都更案 竹市府駁籲勿惡意解讀
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天被名嘴李正皓臉書發出公文指控今年7月27日核定實施昇益開發擔任實施者擬具的都更計畫案,此案推動速度如搭火箭,並質疑此開發商與高男友承租的「回建築」林姓房東有關係。竹市府今天下午回應,一切皆依照合法程序進行,並非謠傳所謂的速審速決,呼籲有心人士切勿以訛傳訛、損害市府聲譽,市府將於下午4點半開記者會說明。
李正皓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新竹市政府早料到,新竹市政府與民眾黨護航寡婦樓或水源區都更案的方式都是用此案為「林智堅」時代核定來切割,「但高虹安擔任市長任內,有沒有「核定」與回建築房東林美滿相關建商的都更案?當然有。」
李正皓發出一紙官印為市長高虹安的公文,該公告為核定實施昇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擔任實施者擬具之「擬訂新竹市東區民主段1008、1013地號等2筆土地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案」,他強調「這份公文就是一槍斃命的證據」。
李正皓說明,昇益開發董事長陳文熾,同時也是利來德投資公司的董事長,而林美滿則長期擔任利來德投資公司的董事,直到今年三月才離職,而三月正是這個都更案開始加速推動的關鍵時間點,也是高虹安住進回建築的隔月。
「這個都更案最不合理的部分是新竹市政府核定的速度」,李正皓也寫下此都市更新計畫案去年6月24日舉行自辦事業暨權變公聽會,後續一路辦公展、公聽會等,到了今年7月27日事業計畫公告實施,只要11個月又24天,並大酸「什麼叫做建商天堂?什麼叫做公文限時批?來新竹市看看」。
對此,竹市府下午2點多回應嚴正駁斥並澄清,強調此案為地主100%老屋同意合建案,市府依都更條例及都更條例施行細則,明定都更審查規定合法合規進行審議,並透明公開審理,辦理公辦公聽會及收集周邊居民意見,相關資料皆可供查證。
市府也說明,有關昇益開發公司申請東區民主段民間協議合建都更案,土地面積405坪,由實施者與現有地主以100%同意參加,並以協議合建方式進行民間自辦都更案,其事業及權利變換計畫較為單純,申請人於去年6月13日啟動,並於同年8月3日申請報核,由市府進行書件表格書審符合規定下受理。
接著再歷經公開展覽15日,今年4月10日辦理公辦公聽會,收集居民陳情意見,由市府召集都更審議委員審查後於7月28日核定發布實施,歷時約1年2個月,符合過往相似案例平均1至2年審議時程;至於高虹安市長發出的7月相關公告,係依2021年報核資料持續進行審議核定結果,以公文格式蓋官防發文。
都發處也進一步說明,過程都依照中央統一訂定都市更新審議的標準作業程序,以及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加速重建條例辦理;竹市歷年核定案件由100%地主同意協議合建案通過案件共9件,平均審定期間為1至2年左右,呼籲切勿惡意解讀。
都發處舉例,台北市政府為加速針對土地100%同意協議合建案,今年3月17日提出都更150專案,類似案件應於150天內審議完成;新北市2020年也有「新北市都市更新106重建專案計畫」針對100%同意協議合建、0爭議案件,案件可在6個月內審議完畢。首案板橋南雅西路都更案也只花了20天完成審議,並舉行開工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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