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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難保公民權益 立委:應改善制度

時代力量委員陳椒華(右)31日表示,環評制度是讓民眾對開發案表達意見的重要機制,但近期卻出現環保署擅改地點、突然改成視訊等狀況。(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時代力量委員陳椒華(右)31日表示,環評制度是讓民眾對開發案表達意見的重要機制,但近期卻出現環保署擅改地點、突然改成視訊等狀況。(Photo by 簡嘉佑/台灣醒報)

環保署即將升格,但環評的公民參與機制卻是14年前的標準,難保公民參與的權益!時代力量委員陳椒華3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環評制度是讓民眾表達意見的重要機制,但近期卻出現環保署擅改地點、突然改成視訊等狀況。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呼籲,環保署應修法確保公民參與權,並全面開放攝影與錄音。

旁聽規定14年未改

蔡雅瀅則點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旁聽要點》是98年制定的,距今已超過14年,內容過時,應早日檢討修正。她舉例說,要點第4點「旁聽之總人數以二十人為原則」,然環保署內旁聽空間可容納人數遠遠不止二十人,不應就旁聽人數做不當的限縮。

她指出,當時為了因應新冠疫情,環評就開始採用「線上會議」,但至今疫情消退,但該制度猶存,更成為限制公民參與的手段之一,以致政府只要遇到爭議大的開發案,就用「線上會議」增加公民參與的困難度。

公民參與應制度化

陳椒華表示,環評制度是讓環團與民間表達意見的重要機制,也能落實公民參與的精神,但環評會議至此有許多弊端。她舉例說,在海洋汙染防治法三讀時,要求政府五個月內要參考國際資料針對水下噪音提出指引,並邀請專家開過公聽會,但是環保署還是採用不夠嚴謹的水下噪音標準。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也透過聲明表示,7月7日四接環評初審會議所發生的爭議,包含擅自更換會議室、改成視訊等,這些做法在後續確實很容易造成更多爭議。他說,各種開發案的環評,一旦通過,都會對居民的生活、環境生態造成很大的影響,更應確保民眾的參與。

他呼籲,沒有民眾參與的環評難被民眾信任,即使通過,後續還是會衍生出更多的問題與爭議,所以環評的旁聽程序必須要「制度化」,更明確的落實公民參與。

開放全面攝影、錄音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發言人趙慧琳表示,環評公民參與權在張子敬署長任內遭嚴重限縮,重度打壓環境保護民意的反民主作為,應在薛富盛發佈為首任環境部長人選以後的現今,優先受到正視並承諾於就職時立即改善。

環團共同提出訴求表示:環保署進行環評時,應確保公民參與權,包含參與民眾於主會場列席、恢復至少二次的發言請求權等,並邀請專家共同修改旁聽要點,且應全面開放拍攝、錄音等,不得再以保護肖像權為由拒絕。

新部長會研議

環保署綜計處科長劉彥均到記者會現場,但發言時僅表示,「各位的意見我都抄下來,會帶回去給部會參考」,導致陳椒華不滿的說,「不用抄了,直接帶新聞稿回去就好」。環團追問內部是否有任何討論結果時,劉彥均僅表示,到了新環境部長會有討論,引發現場環團代表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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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 環評 陳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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