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推揭弊者保護法 邱顯智:爭議應由國會審查去異求同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舉行記者會,呼籲行政院及執政黨團,落實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做成之決議。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會後受訪,談及「揭弊者保護法」遲未通過的原因,他認為不能因為部分條文有爭議,導致整部法案不送進立院審查,國會應發揮功能審查,達「去異求同」。
邱顯智說,第10屆國會還以「屆期不連續」為由而不送「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到立院審查,非常不應該,因相關草案曾送進立法院,表示行政院做過通盤考量。他不諱言,「揭弊者保護法」個別條文有爭議,例如是否將揭弊私人企業或私法人的部分也納入法案裡,各個不同的版本都有可以討論的空間。
邱顯智認為,每一部法案審查,比如入出境移民法、公職人員選罷法的排黑條款等,都會有爭議,因為條文是牽一髮動全身,但是如果以某一個部分有爭議,比如他舉例的私法人是否可納公益揭弊有爭議,導致整部法案沒送進立法院,外界無法接受。
邱顯智指出,既然條文有爭議,在國會殿堂裡就是要去審議,以達「去異求同」,因有爭議而不送相關草案根本不成理由,「礦業法也有爭議,但已經完成修法了。」
邱顯智提到,如果台灣沒有貪官汙吏、一切歌舞昇平,那他無話可講,可是目前看起來顯然不是這樣,民進黨政府弊端叢生,例如台南光電案。保護揭弊者方面,國際也有相關立法,若無法保護勇於揭弊的人員,尤其是保護在體系內的人員,他們如何鼓起勇氣揭弊?應是鼓勵跟照顧那些人勇於說出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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