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6連霸議長劉陳昭玲涉貪收押2個月 去函議會請辭議長
澎湖縣議會國民黨籍議長劉陳昭玲被控涉入縣府人事關說案,今年3月被收押迄今,她在本月9日被澎湖地院裁定延押2個月,目前未提出抗告,但5月8日延押庭召開前夕,一封劉陳昭玲署名的「辭職信」送達澎湖縣議會,通知議會她辭去議長職務,為地方政壇投下震撼彈。
劉陳昭玲被控「收錢喬人事」,還藉勢卡住縣府預算收賄,3月中旬被檢方依貪汙治罪條例聲押獲准,劉陳昭玲委任律師不服裁定提出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澎院裁定無誤,駁回劉陳昭玲的抗告。
澎檢追查弊案不停,從首波搜索查扣的證物中順藤摸瓜,掌握衛生局內部也傳出人事弊案,4月中旬澎檢主任檢察官蘇恆毅再度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發動第二波搜索,約詢衛生局長蕭靜蓉、科室主管、校護等7人到案,鎖定衛生局人事案也有劉陳昭玲介入的跡象。
因偵查中羈押兩個月期限將屆,澎湖地檢署本月初申請延押,9日澎湖地院裁定劉陳昭玲延押兩個月,但在羈押庭召開前,劉陳昭玲的辭職信送達議會收發室,信中由她本人署名,表達將請辭縣議會議長。
縣議會秘書長王隆郁今天證實有收到辭職信,他表示,若劉陳昭玲辭去議長職務,其辭職信函依規定必須提到大會報告才正式生效;但因22日才要召開定期會議,在還沒有正式提到大會報告前,一切都還是未知數。
劉陳昭玲為羈押禁見的被告,只有律師可以律見,目前澎湖政壇無人可以得知劉陳昭玲的想法,這封辭職信也為地方政壇投下震撼彈。
王隆郁說,依據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議長辭職要以書面向大會提出,辭職書提出會議報告時生效,劉陳昭玲的辭職信,要提交議會大會報告才算完成,只要送大會報告,就會生效,但議長請辭茲事體大,目前尚未排定議程,還在了解中。
依據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議長辭職時,要在出缺3日內報行政院、內政部等政府機關備查,並在備查日起30天內完成補選,議長出缺時,由議會議決補選,雖然劉陳昭玲請辭議長,但她仍保留縣議員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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