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福島水產輻射超標14倍 你敢吃嗎?

國內解禁日本福島食品進口,引起社會關注,台中市建國市場攤商進口日本食品時,皆有依規標示製造原產地的都、道、府、縣名。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內解禁日本福島食品進口,引起社會關注,台中市建國市場攤商進口日本食品時,皆有依規標示製造原產地的都、道、府、縣名。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8日才宣布開放日本核災區食品進口,其中還包含備受爭議的水產品,日前就傳出日本,在福島縣海域捕獲的魚類多次發現放射性物質嚴重超標。我國基於國人健康,應比照南韓的做法,全面禁止福島周邊水產品進口。

《TVBS新聞網》 9日報導,根據福島縣的公告,1月26日在該縣相馬市磯部,水深40公尺處海域捕獲的許氏平鮋(Sebastes schlegelii),經當地漁會和縣政府檢驗後,驗出每公斤含有1400貝克的放射性銫,由於標準值為每公斤100貝克,超出標準值14倍。而且這是該魚類第三度放射線被驗出超標。

去(2021)年2月及4月,這種魚皆驗出超出標準的放射線物質。直到後來驗出的數值屢次低於標準,日本才於12月解除許氏平鮋的上市限制。日本原子力災害對策本部就宣告,將限制福島縣海域的許氏平鮋上市。

2011年3月11日爆發福島核災,2013年 8 月日本東京電力核電公開發生汙染用水外洩事件後,水產品污染問題嚴重,於是南韓於當年9月宣布禁止福島周邊 8 縣市所有水產品輸往南韓。

日本不滿南韓的做法,認為韓已違反WTO《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 SPS協定),於2015年向WTO啟動爭端解決機制,經過協商程序無效後,正式進入訴訟程序,2017年爭端解決小組(Panel)裁定南韓的管制措施違反SPS協定。

南韓不滿其結果,隨即向上訴機構(Appellate Body)進行上訴。2019年4月上訴機構作出判決,推翻Panel的裁定,並認定南韓對日本所採取的管制措施並未違反SPS協定。因WTO爭端解決機制係採二級二審制,故本案就此定讞。因此,南韓至今仍禁止進口日本青森、岩手、宮城、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千葉8縣所有水產品。

反觀,我國8日所預告的日本食品輸入管制措施,對日本的高風險水產品並未禁止進口,僅對福島五縣與宮城與岩手二縣的水產品提交輻射檢驗證明與產地證明即可進口,且只有福島5縣的進口食品會採逐批檢驗,而宮城與岩手二縣的水產品只需要抽驗。

而南韓禁止的青森縣水產品只需要檢附產地證明,就可以長驅直入我國市場,這樣的做法明顯低於南韓的規定。對此一高風險食品,我國的管制實在過於寬鬆。

由於多數野生水產品並非定點活動,尤其是海上的魚類更會跟著洋流回流,故有必要擴大管制範圍。加上日本不顧中國大陸、南韓等鄰國的激烈反對,排定於2023年起將福島核廢水排放入海中,將隨著洋流漂往各地,影響範圍將更加可觀。

由許氏平鮋案例可知,日本水產品仍有相當的食品安全風險。蔡政府卻為了討好日本,執意開放水產品進口,根本無視國人健康。本文以為,縱然我國為了加入CPTPP被迫開放福島等地的食品進口,也不應照單全收,而應要求依照南韓模式,為國人守住風險極高的水產品底線。

南韓 日本 福島核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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