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總統特赦效力僅及於有罪確定案件 陳水扁未審結四案不在範圍內

蘋果iPad Pro、iPad Air 6新舊價格比一比!最貴漲6500元 這款竟便宜1500元

大直建案施工不當掏空地基 業界:連續壁工程闖禍

北市「基泰大直」建案施工不當,造成連續壁斷裂、工地塌陷,附近鄰房嚴重受損。記者余承翰/攝影
北市「基泰大直」建案施工不當,造成連續壁斷裂、工地塌陷,附近鄰房嚴重受損。記者余承翰/攝影

北市「基泰大直」建案施工不當,造成連續壁斷裂,工地及鄰房塌陷。事故原因眾說紛紜,但業界、專家都直指連續壁工程闖禍,施工及監測過程都必須檢討。

北市建管處研判,工地開挖地下三層約十二公尺,因開挖時未做大底,導致連續壁斷裂,基地壓力失去平衡,開挖面隆起,造成周邊房屋下陷、傾斜,波及附近學校圍牆、操場。

行政院政務委員、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吳澤成昨說,大直建案長時間抽地下水,連土砂都抽掉,導致連續壁有漏洞。吳表示,因近期公共、民間工程屢傳事故,天坑、地基掏空頻傳,他將邀相關單位召開檢討會議,研議改善方向。

但建管處表示,事故的細部狀況還很難說,是否為超抽地下水,要等報告出爐才有答案。

新北市建築師公會理事林忠慶指出,大直建案一帶地質屬軟弱「就跟水一樣」,事故原因可能在技術上有二大問題,包括連續壁未打到岩層,以及建案使用「深開挖」而非「逆打工法」。

林忠慶表示,大直建案該處地質屬台北盆地松山層的黏土層相當軟弱,通常開挖除了做連續壁,還要做地盤改良等前置作業,從資料顯示,該建案開挖十二公尺、連續壁做二十四公尺,通常連續壁要打到岩層至少三公尺才會穩固,但該處要到廿六點五公尺才會遇岩層,「連續壁都沒有打到岩層」。

林忠慶還說,一般對軟土層大多會用逆打工法,一般工法是往下挖到十二公尺深再往上蓋,但逆打工法是從地表同時向上和向下開挖施工,向下開挖時也從地表面向上蓋一層樓,逆打工法成本較高,但可減少深開挖的耗時及損鄰情況,該建案採用深開挖,損鄰風險較高。

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副理事長蘇模原認為原因出在施工前的地質改良階段效果不彰,導致連續壁在工地開發面底下發生推擠而失去平衡斷裂。

北部蔡姓建商表示,大直、內湖一帶的土壤軟弱、承載力不足眾所皆知,特別在基隆河截彎取直新生地,地質還要更弱,但業界在那裡蓋這麼多房子,為何沒發生這類事故?關鍵就在連續壁前後的工程細節是否扎實,「這次是重大施工疏失,我做這行到現在幾十年從沒見過這麼離譜」。

至於外界傳言建商做連續壁可能受夜間施工管制,造成施工不連續而影響連續壁品質,蔡姓建商說,這是錯誤說法,管制夜間施工不擾民是必要的作法,建商做連續壁時若遇夜間施工,仍必須做到好,過程可能會被投訴開罰,但建管處理解這是必要之惡,仍會容許灌漿做到好,以免影響連續壁品質。

北市結構技師公會理事長徐茂卿表示,民眾檢舉時間與坍塌時間相差四、五個月,有無關聯要進一步調查。

吳澤成 基泰建設 大直民宅傾斜 掏空

延伸閱讀

大直建案意外導致民宅下陷 北市建管處共開罰27萬

基泰地下層開挖11.95公尺免審查?北市建管處回應了

外縣市天坑頻傳 桃園建管處推新制巡檢超過地下2層工地

施工害鄰宅下陷!公司總機已轉語音信箱 基泰大直再發聲「不會卸責」

相關新聞

基泰大直營造商登記新北 審議委員會懲戒最重可能停業

台北基泰大直坍塌案的營造商登記在新北,台北建管處已發文新北移送懲戒。新北工務局表示,已經收到台北傳來的違規審議單,將盡速...

大直民宅塌陷案 綠議員下午赴監察院舉發北市政府瀆職

大直民宅塌陷案引發社會關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指出,基泰建設必須擔負起全責是理所當然,但北市府也不應置身事外,一樣責無旁貸...

基泰安插市政顧問當門神? 李四川否認:這對市府不公平

北市大直坍塌案事發多日,北市議員陳怡君今爆基泰建設之所以如此膽大包天、肆無忌憚,就是因為安插「門神」在北市府,更點名這人...

基泰大直監測早有異? 傳事發44天前即傳警訊

北市「基泰大直」建案施工不當造成民宅塌陷,昨傳事發前四十四天監測數值就超過警戒值,但基泰未積極處置,仍大規模開挖,立委高嘉瑜要求台北市政府應究責。北市府表示,要求基泰補齊後,昨下午收到一到九月監測資料,並送四大公會判讀;副市長李四川說,涉及公共危險會移送法辦,建築師和專業技師都可能移送懲戒。

基泰董座辭職快閃 北市府今再聲請假扣押

基泰建設在台北市大直的建案上周四造成鄰樓塌陷,公司高層神隱多日,董事長陳世銘昨天終於現身記者會,鞠躬道歉並宣布辭職,但未...

大直受災戶將移至南港社宅惹議 議員批市府未先溝通

台北市大直民宅塌陷案第三天,目前201受災戶安排在22家飯店安置,市府安排後續安置至南港基三社宅,由於未事先與居民溝通,...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