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版性平三法出爐 蔡總統:全面修法讓社會更友善

蔡英文總統。記者余承翰/攝影
蔡英文總統。記者余承翰/攝影

行政院會今通過性平三法修正草案,聚焦遏止權勢性騷擾,修法將加重性騷擾行政及刑事責任,並增訂民事責任損害額1倍至3倍賠償金,行政罰最重可罰100萬元,利用權勢性騷擾者,將加重其刑2分之1,最重處3年徒刑。蔡英文總統今晚在臉書表示,她希望,透過這次全面性的修法,可以讓更多人意識到這類行為的嚴重性,並尊重每個人對身體的自主權,讓社會更友善也更安全,也希望能儘早完成三讀。

蔡總統表示,從上個月以來,陸續有許多受害者,勇敢地站出來,揭露遭受性騷擾的經歷,令人感到不捨。隨著時間過去,大眾對這些事件的關注度,或許會逐漸降低,但在受害者的心中,卻是一道難以抹滅的痕跡。「這些事件,也提醒著我們,即使在性別平等的議題上,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我們還是要進一步修改當前制度,努力減少這類事件的發生,也要有更健全的機制來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蔡總統說,因此她請行政院長陳建仁帶領行政團隊,規劃性平機制的改革方案。在這一個月內,行政院和各部會召開超過70場會議,並在今天提出修法方案,以受害者保護為中心,修正「性平三法」。

蔡總統說,要強化現行法制,讓性騷防治網絡更有效、更友善、更可以信賴。此次的修法,有三個重點:首先是「有效」打擊加害人的裁罰處置。這次修法,特別針對主管、雇主、機關首長,加重處罰。若是雇主利用權勢進行性騷擾,民事、刑事、行政罰都加重。明確規範性騷擾的管轄權。

蔡總統說,過去,在職場上延伸到下班後發生的性騷擾行為,可能會適用不同的規範跟程序;但透過這次修法,將適用的規範一致化,即便是下班後發生的行為,如果是同一人持續性性騷擾,也同樣由「性別平等工作法」加以處罰。另外,軍警校院及矯正學校也都納入「性別平等教育法」,把適用範圍再擴大。

蔡總統說,再者是完備「友善」被害人權益保障。網路媒體不可報導或公開,足以識別受害者身分的資訊,避免二次傷害。申訴時效延長,若發生在未成年,成年後3年內都可申訴,若遇到雇主性騷,可在離職後1年、事件發生10年內申訴。

蔡總統也提到,第三是引進民間資源,建立人才庫。確保調查的獨立性,若負責人或主管所犯情節重大,可停職或調整職務。引入民間專業人士或團體之第三方,協助調查。為了校園安全,也會建立加害人資料庫,避免有相關行為者進入校園服務。

蔡總統也說,透過跨部會進行「性平三法」的法規總檢討,理性、務實且負責任地提出修法方案。行政院已經將草案送到立法院,希望凝聚跨黨派及社會共識,在7月立法院的臨時會審議,也期盼能儘早完成三讀。

性騷擾 蔡英文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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