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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公園處駐警性騷免職 處長自請處分
台北市政府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日前爆發性騷擾案,一名60多歲丁姓駐衛警騷擾逾8名女性職員長達5年。北市工務局重啟調查,昨做出懲處,丁因性騷擾行為明確、言行失檢,予以2大過免職;公園處長黃淑如自請處分,因督導不周,將依照公務人員獎懲標準懲處。
此事在去年11月就有受害女子提出性騷擾申訴,指駐衛警講話時會對她們摸手、大腿等,還傳「愛妳、吻妳」等言語騷擾字眼。近日受害女子透過議員爆料,指向上司申訴卻不被重視,還被加害人職場霸凌。
工務局表示,9日實地勘查、訪談當班人員及申訴人等相關人員,認為丁的性騷擾行為明確,做出懲處。
北市府發言人殷瑋昨表示,市長蔣萬安獲知後立即指示工務局、勞動局、人事處,拉高層級,主動介入,了解真相。公園處是否盡到「知悉該事件後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也要求勞動局依規定盡速審議。
殷瑋指出,蔣萬安日前已指示對市府既有性騷擾申訴機制精進檢討,建立對性騷擾申訴人的追蹤輔導或轉介服務機制,以及對被申訴人的追蹤、考核監督機制。
市府也委託民間團體成立Me too性騷擾申訴諮詢專線,透過法律諮詢、心理諮商及社工陪同,成為性騷擾被害人的靠山,目前諮詢專線辦公室正在籌備中,預計7月展開服務。
另要求北市府各局處首長應成為各單位的性騷擾防治種子講師,提供被害人創傷復原諮商服務;性騷擾行為人應懲處並接受性別平等再教育及身心輔導教育,避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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