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少盟:南市前官員易俊宏性騷案 7年16名青少年受害
前台南市政府副發言人易俊宏去年6月遭踢爆長期藉講師身分性騷擾、性猥褻未成年兒少,近日民進黨台南市議員林依婷任用易為助理引發爭議。去年揭發易俊宏惡行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今召開記者會指出,經過一年來的訪調,遭易俊宏性騷的兒少總共16案,其中一案已被台南市政府認證性騷擾成立,教育部青年署相關失職人員也已被記過懲處。
台少盟理事長林月琴表示,事件案發至今,台少盟已與教育部專案合作提供受害人法律諮詢、心理諮商、申訴舉發、訴訟支持等協助,希望能喚起更多人對兒少性騷擾議題的重視,共同檢視性騷擾相關法律規範是否友善未成年人、保護兒少權益。
立委吳玉琴表示,台灣仍處父權意識的主流文化,很多人不經意的言語、行為造成他人的不悅,甚至侵犯,這部分都必須彼此提醒,也要好好被挑戰,受害者也容易在主流文化中自我質疑、說服,因此高達7、8成的職場性騷擾未提出申訴,吳指出,「Me too」運動主張用同理心去賦權,台灣社會因受到台劇「造浪者:人選之人」的啟發,讓曾遭受侵犯行為的人紛紛被賦予勇氣,出面指控那位曾經傷害他的人。這便是「用同理心去賦權」的實例,我們應該要鼓勵被害者站出來、抒發傷害,而不是讓自己的靈魂在過程中慢慢死亡、喪失自信,而不管有心還是無意,加害者都應該好好道歉,坦然接受法律程序。
對於民進黨近日接連爆出的性騷擾案件,身為民進黨一份子的吳玉琴認為,這案子發生在民進黨是必然,因為我民進黨是大鳴大放的政黨,敢說也敢改革,每個人都有說話的權利。
立委暨立法院兒少權利促進會會長王婉諭則說,有學員檢舉易俊宏後,疑似遭到台南市政府外洩個資,隔天就被嫌疑人要求撤案,但台南市政府至今還未說明清楚檢舉人遭到施壓的原因、也未檢討台南市性騷擾申訴機制為何淪為權勢性暴力、包庇惡勢力的幫兇。
人本教育基金會主任秘書陳志遠表示,議員林依婷在有限預算內任用易俊宏擔任助理本身沒有錯,但這件事提醒了所有人都需要意識到自己的位置與角色有什麼責任,不能只考慮到自己的利益與觀點。尤其在與性暴力有關的事情上面,需要思考他人的感受,尤其是受害者的感受。
陳志遠進一步指,林議員沒有考慮到作為一名議員,此舉看在受害者眼裡會讓人覺得體制沒有真正反省,打擊到受害者的信心,唯有體制讓受害者感到信任、安全感,才能打造受害者勇於發聲的社會,這也是體制中每一個人的責任。
林月琴表示,從台少盟收到16名個案來看,實在難以依循現行法規追究加害者的責任,而這背後卻是一群在未成年時期受害的受害者們,難以討回屬於他們的公道,甚至是加害者多年來不斷犯案的原因之一,其利用未成年人可能不甚清楚性騷擾界線而得逞,在他們成年後意識到原來自己當初是被性騷擾,卻早已超過能提起申訴的時效。台少盟呼籲,應仿照德國及法國規定把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改為從未成年人成年後起計算,德國有延長消滅時效期間為30年;法國民法則規定,對於未成年人為性侵造成損害時,其民事責任訴訟時效期間為20年。
台少盟主張,性騷擾相關法規中的時效規定,也應訂對於未成年人的特別規定,包含「性騷擾防治法」第13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民法」197條,應增訂「未成年人但書」,表明當受害者為未成年人時,時效自成年後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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