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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控台大醫院18年前姑息性騷養大惡狼 院方回應了

去年8月媒體報導一名台大婦產科教授涉嫌下藥性侵藥廠女業務,被害人憤而驗傷提告,今年3月民進黨立委范雲召開記者會,多名被害人現身陳述類似經歷。近日Me too風暴席捲全國各大領域知名人士,范雲今於臉書發文指出這名教授早在18年前就曾經性騷擾女同仁,當時同仁雖勇於申訴,台大醫院卻「不處理」,18年下來的結果「一步步把這一位惡狼,養到如此巨大。」
對此,台大醫院院方表示強調當時「醫院並沒有不處理」,范雲委員所指的2005年案件,當時已正式受理,也有召開委員會審議,申訴評議決定書當時也有交送當事人。
至於18年前的性騷擾處理流程與今天有何不同?當事人提到當年面臨性騷擾案件舉證困難、以查無實證為由結案,還有受到位階較高者施壓勸說撤告等姑息歪風,現今的處裡流程是否已能有效改善或防杜?
台大醫院院方表示,新舊流程是在「申覆期限」。舊流程的申覆期限為10天,後來因應勞動部的《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的修正,新流程的申覆期現已改為20天。
台大醫院當年到底有沒有處理呢?18年前提出性騷申訴的台大醫學院醫學系教授黃韻如後續發文表示,有,但最後因「查無實證」而結案。處理過程當然有造成二次傷害,當年聽說開刀房人人背後都在談。印象中亦無心理輔導支持,唯一有的是身邊基督徒醫師與教授們向她傳福音,她也因此受洗成為基督徒。
同樣的職場問題後續有改善嗎?黃韻如認為,顯然沒有。如果現在真的想要認真調查,她建議,可以鼓勵對這17年來婦產科的職場狀況,做一次「吹哨保密申訴」就可以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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