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騷連環爆 教部:任何校園性別事件都不應發生
近來政壇性騷擾事件連環爆,越來越多受害者挺身而出,風暴也燒進校園。教育部強調,任何校園性別事件,都不應該發生,對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將持續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教師法等相關規定,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教育資源與環境。
兩名清大校友日前在臉書指控,就讀清大時,遭當時任教的民運人士王丹性騷擾。其中李姓男子昨天開記者會要求道歉,昨深夜表示6月7日一定提告。今天上午另一名徐姓男子表示,將於今晚線上說明直球對決,「我會說出王丹更多騷擾行徑」,並稱「不只對我」。
一名中正大學女畢業生昨晚也在臉書中正大學全校版具名控訴,系上謝姓副教授屢次拆開她的泳衣綁帶重綁、按摩大腿根部等行為,造成她的壓力以及察覺不對勁,曾向系上教授求助,卻得到要走性平證據不足等答案。校方今也回應,昨晚已依性平法通報,將依法調查處理。
校園性騷擾事件接連爆出,教育部表示,校園性別事件「零容忍」,校園性騷擾事件經學校調查屬實後,應依相關法律,對行為人予以記過、解聘、停聘、不續聘、終止契約關係、終止運用關係或其他適當之懲處。
教育部說,為防治校園性騷擾事件,性別平等教育法已明定校園性別事件之通報責任:教育人員倘知悉服務學校發生教師疑似性騷擾學生事件,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規定,於24小時內向主管機關通報。
教育部表示,為強化防堵教師性騷擾學生,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之1規定: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行為,學校應予解聘。教師法第14條也規定:經學校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行為,有解聘及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之必要,應予解聘。該解聘教師將列入「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各級學校均不得聘任。
教育部表示,任何校園性別事件,都不應該發生。教育部會持續依性別平等教育法、教師法等相關規定,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教育資源與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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