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藍:林飛帆已違反性平法 許嘉恬離職是賴清德斷尾求生

民進黨前黨工遭性騷擾被吃案,國民黨發言人林家興表示,很遺憾看到「人選之人」劇情竟成為現實中民進黨的寫照,處理方式甚至還有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疑慮,難道民進黨是要讓受害者自立自強?呼籲民進黨別再避重就輕,「不要就這麼算了」。
林家興表示,性別平等是普世價值,不分政黨都應保障職場有免於恐懼的安全環境,更應讓受到職場性騷擾、性霸凌的女性得到應有的正義,然而卻看到蔡英文總統與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在媒體今早第一時間詢問案情時竟都冷血避談,民進黨緊急召開的記者會也未能說明清楚事件真相並釐清外界疑問。
林家興指出,民進黨在記者會上的回應避重就輕,明明民進黨性平部已經與被害人「聯繫一段時間」、「有相當信任關係,溝通良好」,為何當事人無法在民進黨內程序上得到應有的正義,只能無奈選擇發文求救?民進黨對此毫無說明。對於為何跟加害者長期合作?是否還有其他受害者?民進黨及其執政的地方政府與加害者過去到現在合作的關係等等,民進黨至今也無說明,國民黨遺憾民進黨竟對性平案件如此輕視與放任。
林家興表示,林飛帆對此案回應稱,許嘉恬曾將這個性騷案簡略向他報告,但表明受害者並沒有要走申訴流程,因而輕放此事,「民進黨當時處理的態度竟是,『好吧我們就這樣算了』」。
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明定「雇主於知悉性騷擾時,即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為什麼民進黨上到副秘書長林飛帆都已知悉性騷案,對此卻毫無作為?呂引述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裁字第721號裁定指出,「性平法第13條第2項規定乃課予雇主知悉有性騷擾情形時,即須先採取有效糾正、補救措施,雇主並不得徒憑自認尚未經調查確認,而得解免該規定課予之行政法上義務。」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