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生孤懸遠洋 大船為家──師家璧
【撰文/梁鴻彬 攝影/吳尚鴻】
為符合國際漁業公約對於遠洋資源捕撈的規範,臺灣設立隨遠洋漁船出海的觀察員制度,為防止過量捕撈及保護特殊的魚種,觀察員的工作就是監控、記錄及回報臺籍遠洋漁船的作業及漁獲量。值勤18年的資深觀察員師家璧去(2023)年秋天退休,加上他先前10年的遠洋漁船跑船經驗,幾乎有大半生孤懸海上,跑過三大洲五大洋,大海已然是他的家。
二十航次任務年資十八年 遇疫情二十個月無法上岸
身為漁業署第二個退休的觀察員,署長張致盛在榮退會上,特別向師家璧觀察員致謝,張致盛說:「師觀察員2004年擔任對外漁協聘僱觀察員,2007年起轉任漁業署觀察員,年資共18年,總計三大洋共派遣20航次任務,其中2020年前往大西洋執行觀測任務,因為受疫情影響,各國實施邊境管制措施,該航次的海上觀測任務長達20個月不能上岸。」
師家璧接受《豐年》雜誌專訪表示:「那趟是上鮪魚延繩釣的船,剛好碰到疫情,港口都封鎖,不但不能靠港,到港了還有軍人拿槍看守,也不能下船,也不能打疫苗,不過我在船上也沒得到肺炎。」快兩年無法上岸想家難免,不過師家璧說:「除非有什麼重要的事,或過年過節,我很少打電話回家,主要也是不想讓家人擔心。」
說起擔任漁業觀察員的初衷,師家璧說:「我因為有通信專長,24歲憲兵退伍就開始跑遠洋漁船,當時臺灣的遠洋漁業正值高峰期,不過船沒有現在大,我第一次上的船才150噸,都開到大西洋去了,不像現在的船都上千噸。跑了10年之後,因為結婚生子要在待在陸地上,大概有10年的時間,依靠開計程車、貨車和送報為生,直到有遠洋漁業觀察員的設置,我才又回到海上。」
18年的觀察員生涯,師家璧說:「幾乎三大洲五大洋的遠洋漁港都去過,觀察員的工作是每天記錄漁船的捕撈狀況,注意有無超過配額,遇到像是鯨、鯊、海龜及海鳥等保育類物種要將其放生。觀察員的作息大概半年海上、半年陸地,我們沒有週休二日和放假,加給加上加班,一個月平均大概7萬多元的薪水。」
師家璧說:「我的薪水扣掉每個月船上的開銷,幾乎全部都寄回家,我們有一種安家費的制度,說好要寄回去給誰領,別人都不能領,家裡生活也因此而改善許多,加上我如果靠港,到了國外沿岸城市的陸地,也不亂花錢,有些船員一到了陸地,休假去賭場,因為平時沒有地方花錢,豪賭輸光的也是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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