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出包、張國煒疑過勞駕駛 專家:有疲勞風險可能性
星宇航空日本航班出包,造成數百名旅客夜宿機場管制區打地鋪,交通部民航局事發當天開始展開調查,釐清飛行作業過程,機場處置是否妥當等,星宇董事長張國煒也列為調查對象。航空專家表示,降轉部分沒有問題,但應變機制有討論空間。
民航局調查重點包含星宇客機轉降過程、飛航操作是否符合SOP、飛機燈號異常狀況、日本塔台是否確實同意起飛又取消,星宇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帶領機師飛往日本將飛機開回台灣,有無疲勞駕駛或超過值勤時間,都列入調查範圍
不具名航空專家表示,調查的目的是為了釐清整起事件的始末,從氣象資料與當下影片來看,飛機遭遇不穩定氣流影響,無法實施穩定進場的操作而選擇重飛,進而轉降名古屋,這方面決策應沒太多問題,但後續的應變機制就有許多討論空間。
該航空專家指出,以民航主管立場,不會涉入公司經營層面的決策,單純就確保旅客服務品質或權益角度,督促業者改進,但若期間的過程有涉及到民航法規相關規定的罰責項目,才會依法進行裁罰,目前這方面還需進一步釐清,未必存在。
針對張國煒有無疲勞駕駛或超時問題,專家表示,依照我國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第37條,對於飛航時間與執勤期間有相關規定,包含連續24小時內,國內航線其飛航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執勤完畢應給予連續10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
國際航線其飛航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國際航線飛航時間若未超過8小時,執勤完畢應給予連續10小時以上休息,若超過8小時,應給予連續18小時以上休息;AOR第38條也規定標準飛航組員於國際航線一次可連續執勤14小時。
該專家表示,相關法規衍生出AOR對於飛航時間、執勤期間、飛航執勤期間、休息期間等規定,雖然法規上並未明定休息期間應以何種方式休息,但張國煒直接坦承整夜未眠,如納入其更前幾天的執勤作息情況,確實存在疲勞風險的可能性,恐違法目前各公司疲勞管理的規範。
專家表示,目前確切情況未定,如查證屬實確有違規,則會依照民航法的相關罰則,依事實認定裁罰公司與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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