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大學院校是在加護病房,還是半躺在棺材?
最近有台大和清華大學曾擔任過校長的教授,出來談台灣高等教育的問題。其中一位説我們的大學其實是「血汗工廠」;另一位則以台灣很多私立大學,面臨存亡,而以「加護病房」形容私立大學校院,所面臨的困窘,從而建議大學院校的合併。
所謂大學已經成為「血汗工廠」,應該是指現下大學的教職員工生,在不合理的要求下,成為「被剝削階級」,這是一個涉及大學院校的發展目標、資源配置、校務治理、學生學習等等,需大刀闊斧的改革問題,本文先不予討論。
至於大學院校已經在「加護病房」,同樣也是因為大學治理出了問題,特別是私立大學的專門輔導及停辦退場,雖說已經有專法:「制定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可依,但是從該法訂定前後歷經十來年,私立大學院校的轉型退場問題,同樣已經吵了十來年,但問題始終沒有合適解決。可見私校不止是早就在「加護病房」,事實上根本已經「一半躺在棺材裡」!
上述所提的大學院校轉型退場條例,對於辦不下去的學校,有一定的法定程序,但對於解決這個問題,還可以使用的方式,即院校之間合併,卻沒有明確規範,殊為可惜。
正如提出大學院校已在「加護病房」的校長所建議的,解決辦不下去的學校,可以用併校方式來處理,不失為一個辦法。
但是大學院校的整併方式至少有3種,那就是公立學校相互合併,即「公公併」;第二種是私校和私校併,即「私私併」;還有另外一種是公立學校和私立學校合併,即「公私併」。
公公併原則上沒有什麼問題,因為預算、教職人員等都來自政府,治理上也不會有大困難,經常出現的「大麻煩」卻是「小問題」,即校名在整併後,畢業校友的「認同」(identity)。但是也有解決辦法,就是各校維持原校名,在其上建立一個總校名,「台灣聯合大學系統」就是範例。
私私併,其實問題也比較少,彼此的校董事會進行法人整併,只要雙方談妥了,就沒有問題,像最近同屬一個系統的慈濟大學和慈濟科技大學,就是成功的例子。
當然雖同屬一個系統,但是因為財務等種種問題,也會有所顧忌,就還併不起來,像私立真理大學、馬偕謢校及馬偕醫院。
私私併,當然是因為要併的其中之一或之二,經營困難,希望有能力的其中一個私校,能伸出援手,拯救他們。對於可以伸出援手的私校,甚至於企業,整併後如果可用資源增加,仍有可為,才會有整併意願。對此,政府應該予以鼓勵,甚至應該立法給予實質的獎助。教育是公共事業,而且效果可及於整個國家事業,某種程度上,不算是拿納稅人的錢去補貼私校。事實上現制對私校的獎補助款,本來就存在。
比較麻煩的是公私併,一、二年前台灣觀光學院把它捐給國立空中大學,不算公私併。因為,「台觀」早被教育部「接管」,空大不用花大力氣去收拾一個爛攤子。
公私併,當然是經營有困難的學校,面臨專門輔導、停招、停辦,教職員工的資遣安置,學生的受教權等等,公私併就是把這些燙手山芋丟給一間公立學校。公校雖沒有財務「大」問題(反正有政府可以依靠),但平白無故要去解決一個問題一籮筐的私校,除非這是政府的政策,否則哪間公校願意去惹這個麻煩?從「加護病房」的比喻來看,哪個公校願意「冒險」或有著 「使命感」,要去救私校?從「一半躺在棺材」的比喻來看,死馬當活馬醫,動機更是不足。
因此,筆者建議:
第一:公公併,政府應該鼓勵,並賦予學術研究的發展目標的要求,給予獎助。在資源擴大下,為國家培養菁英人才。
第二,私私併,對於願意伸出援手的學校或企業,應該訂出明確的法律條文,給予更多的獎補助。否則,經營的不錯的私校,誰願意冒著被「拖垮」的危險或高風險?尤其在企業直接捐款給私校上,更應該鼓勵。台灣有困難的私校,都已經一半躺進棺材了,還為了擔心企業捐款可能是洗錢,可能要掏空校產,而加以防堵嗎,然後放手讓私校自生自滅?筆者當然也不排除企業捐款可能的弊病,但可以從強化監督加以防範。
第三,最麻煩的是公私併,除非這是政府的政策,配合國家發展需要,例如發展國防工業,把私校併入為此成立的學校系統,在政府經費挹注下,學校的教研人員必須配合轉型,這樣才有意義。台灣目前可以定下發展目標的,例如前述的海洋研究、能源發展、AI智能發展、環境保護工程等21世紀的世界發展目標,在公私併時,明確賦予任務,配合國家發展政策需要,這樣才不會浪費納稅人的錢。
在大學普及化及大學院校自治的大纛下,台灣的高教政策不只是一片混亂,而且根本沒有目標。現在正是確定教育發展和國家政策關係的時候。當然,釐清目標,確定政策,並非是主張主管機關要「高密度管制」,重點是「政策目標精準管理」及「低密度的行政管控或干涉」。否則,我們的高教最後一定是「全部躺在棺材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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