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開春衰事—普發現金

春節後將普發現金,每人6000元。圖/本報資料照片
春節後將普發現金,每人6000元。圖/本報資料照片

稅收超徵—當年度實徵稅收大於編製預算時之預估稅收—竟然發展成「國家安全事件」,前所未聞;由總統召開國安高層會議制定「超徵預算」,有違憲政體制也視預算制度如無物;因稅收超徵而普發現金,更是古今中外,絕無僅有。國人認為開春有錢可領當然是件「好事」、媒體認為這是執政的「大事」,但其實是國運發展的「衰事」。

在民主選舉擊敗競爭者當選總統,並非可以為所欲為;總統權力的行使,不可無限上綱,必須受憲法之規範。依憲法本文,總統具元首權、外交權與軍事權,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依憲法增修條文,總統得直接任命行政院長,不須經立法院同意,自然可以「影響」行政院長施政。

雖然現有憲法架構對於總統職權與行政職權未盡有明確劃分,但將稅收超徵比照維持領土完整與主權獨立的國家安全事件,由總統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決定超徵稅收之配置與使用,顯與憲政體制不符,悖離就職宣誓時,「余必遵守憲法」之誓詞。

預算制度為政府展現職能、落實公共政策的機制;其運作可分為:籌編、審議、執行以及決審(決算與審計)四個過程。其中預算案之籌編、預算之執行管控與其決算之彙編屬行政職權,預算之審議屬立法職權,決算之審計則歸屬於監察職權。

政府預算按其性質,可分為一般預算與特別預算。年度課稅收入,編列於一般預算中,特別預算並無課稅收入;因此,在年度中,若實徵稅收大於預估稅收,僅表示一般預算有預估外的收入,並不表示整體財政收入大於支出,而有餘裕。超徵稅收,若未用於「減債」(減少當年度預計之債務舉借或債務還本),則可望成為「賸餘」,可供以後年度融資調度。按此,所謂「賸餘」,不過是「繼續舉債」罷了。

然總統竟於國安高層會議指示,將111年度中央政府稅收超徵之3,800億元,以1,000億元撥補勞保及健保基金財務缺口,並進行電價補貼;以1,000億元投注「加強經濟韌性」,以因應全球通膨及國際經濟挑戰的衝擊;再以所剩1,800億元,研議全民共享方案。此舉是將一般預算中課稅收入,「鑿挖」出一部分,另行編列預算,破壞整體預算制度。

明朝哲學家王陽明在《稽山書院尊經閣記》一文中,有個譬喻,非常適合當下情境。某富家子孫,不知務守產業庫藏之實積,終而淪為窶人丐夫,然猶囂囂然指著昔日帳本記籍,曰:「斯吾產業庫藏之積也!」見今指著稅收超徵數字,而主張普發現金者,有何異於王陽明之窶人丐夫?

自2014至2022的9年間,除2020年因疫情初起影響,稅收短徵223億元外,其餘8年稅收盡為超徵;累計超徵金額已達1.6兆元。持續性的稅收超徵,顯示稅收預估模式與整體稅制,有結構性的偏差,絕非經濟景氣預測誤差所能解釋。

此結構性的稅收超徵,影響政府預算之功能與效果,是財政紀律破口、扭曲財政政策、干擾整體經濟。主政者不思積極面對此一國家治理大患,以發現金搪塞眾口,是「執政躺平」;另編3,800億元特別條例,是進一步破壞財政紀律。就目前事態,特別條例勢不可擋,但求法案審議的過程中,能有附帶決議,杜絕往後再以稅收超徵為由,編制「超徵預算」之謬誤。

結構性的稅收超徵,並非景氣衰退、失業與通膨等難纏經濟問題,相對容易處理;陳內閣就任在即,期勉新任財長,如能建立體制、解決結構性稅收超徵問題,即是成就了財政之恆久績業。

國安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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