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豈能再縱容蔡政府以防疫之名亂花錢!
疫情防治與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至6月30日屆滿,特別預算也一併失去法源,有執政黨立委提出再延一年的主張,以使防疫相關規範有所依據,屆時預算是否追加以及追加額度的討論,很快地將會浮上檯面。
根據主計總處統計,截至1月31日,特別預算總金額8,393.39億,仍有1,216.45億尚未分配。就已分配額度來看,未執行數為462.91億,累積執行數占預算數僅勉強達到80%;其中行政院主管部分之執行情形為15個單位中最低、僅有56%。由於疫情對於國人生命與生計的威脅已經大減,預計將會有相當規模的預算額度,並不會被動支。後續修法,以下幾點必須落實。
首先,由於預算總金額8,393.39億中,編列債務舉借高達8,093.39億,目前實際債務舉借情形外界不得而知,但為避免重蹈當年SARS疫情時,特別預算債務舉借額度大於所需,而產生「超額舉債」、轉歲計賸餘的謬誤,應立即凍結舉債額度或嚴加控管。
其次,有關特別預算的執行情形,行政院應針對外界質疑經費之編列與使用浮濫,提出檢討報告。例如,各部會於去年大吹法螺、「萬券齊發」所推動的各式振興加碼券即將於4月30日到期,除了經濟部的「好食券」的使用達八成外,其餘諸券的使用都不到五成;振興加碼券的失敗,凸顯行政部門「宣傳重於實效」的為政心態。
第三,是否追加以及追加額度的討論,必須要有論述。特別預算從原本不需編列,到「紓困1.0」的600億,一路追加至「紓困5.0」時,總金額已高達8,393.39億,顯示紓困振興對策欠缺章法;一旦疫情影響有擴大的趨勢,行政部門的態度,隨即切換至「左手要錢、右手發錢」的模式,還搬出「開倉濟眾」的說法,羞辱國人。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是,後續防疫在經費上,必須重回財政紀律的正軌。
現行《特別條例》給予行政單位兩大特權;其一是未完成法定預算就可以先動支經費,猶如御賜「尚方寶劍」,可以「先斬後奏」,剝奪立法單位監督權。另一為舉債額度排除《公債法》每年度必須低於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15% 之適用,猶如獲授「王命旗牌」,可以便宜行事、無視財政紀律規範。
經濟學家皮寇克(A.T. Peacock)和魏斯曼(J. Wiseman)研究1890–1955年間英國的財政支出,提出著名的「皮寇克-魏斯曼假說」,認為社會劇變(例如瘟疫、戰爭)會暴露出許多社會問題,使公眾意識到有許多社會經濟活動,應納入政府職責範圍;此一「檢查效果」(inspection effect),提升了民眾對於課稅的容忍度,公共支出的增長也得到支持,結果是使政府支出產生「位移效果」(displacement effect),在趨勢圖形上呈現階梯式的增長,既使於劇變時期結束後,仍然會維持已經拉高的公共支出水準。
兩位學者也提醒我們,在支出成長期間,中央政府會集中相對較多的財力與權勢,即此之謂「集中效果」(concentration effect)。特別條例的修法,必須回歸財政紀律的用意在於,約束此「巨靈政府」,避免其剝削人民、吞噬經濟資源。如防疫政策確定採「與病毒共存、全面解封」的目標,則防疫預算與經費,如再走特別預算的旁門,則與《預算法》所訂之「重大」、「緊急」等要件不符,明顯違法,應回歸一般預算程序。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