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路邊車格車輛離開前該停哪位置? 網提一法規:都不行
台灣開車人口眾多,地狹人稠的情況下,停車就成了一大難題,而好不容易找到路邊停車位,在等待其他車輛出來之前,到底該停在哪一個位置你知道嗎?有網友對此就在臉書提問該停「左前方」還是「左後方」,貼文一出,不少人警告「都不行」。
原PO在「爆系知識家」貼出一張圖示,他問大家「請問如果路邊停車格有車要走了,您會停在他的左前方等待,還是左後方等待?請問有法規規定要如何等待嗎?」
多數人都認為停對方左後方才是對的,「停後方,除了讓對方好出來,還可以幫他擋直行車,順利上路,自己也不用等太久,也不會被搶車位」、「如果我要開走,有人停在左前方等,我會趕他走或者我不走(因為你檔到我出去了」、「我是停左後方,不然車子出來還要繞過你的車子,等於對方車子還要跨更大」、「停在他的左後方,在他即將切入外車道時,打開駕駛座窗,伸出左手揮舞示意後方來車小心減速避讓」。
不過熟悉法規的網友警告不管停哪,都是違規,「不管你停前面還是後面,都是屬併排停車臨停,只要發生交通意外自己比較吃力」、「後方啊,但是法規才不讓你等,你要去繞圈,被停走是你家的事,不然檢舉就只能等吃罰單了」、「停前後都不行,會被檢舉併排,正確的做法繞一圈再回來或找其他空位」、「按照交通法規的規定,是不能等待!不管是在前方還是後方,只要一旦等待,視同併排停車!真正合法的方式,是只能停車格淨空之後,方能準備路邊停車」。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4款,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可處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第56條第2項,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二千四百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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