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擬修法「悔過期不計入役期」
軍紀事件頻傳,國軍目前雖設有「悔過室」,但國防部表示,今年迄今,全軍接受悔過處分計士兵九員。軍中幹部反映,送悔過室的案例偏少,主要是程序嚴格。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表示,透過公開透明程序,可讓體制更為健全;但他透露,對違法犯紀的義務役男,軍方正研議「延後退伍」的政策方向。
國防部昨表示,正研議推動「悔過期間不計入役期」的修法,並完整規畫執行配套。但國防部也提醒,士兵懲罰種類計降級、記過、罰薪、悔過、申誡、禁足、罰勤及罰站,並無「延後退伍」的懲罰種類。
據了解,悔過室主責由軍團作戰區設置,第六、八軍團一直都維持設置;二○一三年七月洪仲丘案後,悔過室一度暫停運作,後來只恢復南北各一間。但洪案後,軍方從嚴規範悔過室的受訓條件,要將犯錯的士官兵送進悔過室,其實有一定難度。
北軍團恢復運作後,接收第一件悔過案件,就是金六結軍事訓練役男,在中山室抱著時任總統馬英九大頭照扮孝男訕笑的案件。而南部悔過室首例,則是步校軍事訓練役男集體鬥毆事件。
軍中幹部反映,須人事單位召開評議會投票決定通過,才能交付「悔過」懲處;而在懲罰令送達後廿四小時內,當事人可提出「提審」要求,亦即由部隊將全案送至地方法院,由輪值法官檢視全案的合理性與適法性,確認無違法之虞後,才准予交付悔過。
且將過犯人員送進悔過室之前,尚須經過兩階段式「身心評量」;只要過犯人員向諮商員表明目前「心緒很不穩定」、「身心極度焦慮」、「有自傷念頭」等,就無法通過,只能改用其他如禁足、罰勤、罰站,或降級、申誡、記過、罰薪等懲罰方式為之。
國防部說,現行悔過教育課程,每日排定輔教課程八小時,包含軍紀教育、法治教育、基本教練、心理輔導、體適能活動,視天候情況調整課程內容;今年國軍全軍順利送悔過執行者,至今不過寥寥九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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