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LINE Keep免費儲存空間延後至這天終止服務!備份資料3招OK 可搭配「一人群組」使用

工讀生戲稱車禍死者「壓爛的腿肉末像肉燥飯」 高醫:已要求刪文

個申面試要當兩眼發光學生 跨界、自主學習力會加分

狂犬病防疫更靈活 犬貓輸入可望有條件免隔離

愈來愈多人飼養毛小孩,為兼顧防疫靈活及有效阻絕狂犬病,農業部防檢署表示,已就自疫區輸入須隔離7天,研議提供更多有效管制措施,滿足條件得以免隔離,預計2月下旬實施。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愈來愈多人飼養毛小孩,為兼顧防疫靈活及有效阻絕狂犬病,農業部防檢署表示,已就自疫區輸入須隔離7天,研議提供更多有效管制措施,滿足條件得以免隔離,預計2月下旬實施。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愈來愈多人飼養毛小孩,為兼顧防疫靈活及有效阻絕狂犬病,農業部防檢署表示,已就自疫區輸入須隔離7天,研議提供更多有效管制措施,滿足條件得以免隔離,預計2月下旬實施。

根據動物保護資訊網的「110年度全國家犬貓數量調查結果統計表」,全台家貓約87萬810隻、家犬123萬5218隻,合計達210萬6028隻。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副署長徐榮彬表示,犬貓為伴侶動物,且近年輸入增加,加上各界期望管制輸入風險的方式可以更靈活,在阻絕狂犬病隨犬貓輸入的前提下,參考了實務經驗及國際規範,已研議出犬貓自疫區輸入可有條件免隔離措施,預告已結束,可望於2月下旬施行。

他並說,防檢署修正了「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8條附件六犬貓輸入檢疫條件部分規定,共提供3種指定風險管制措施,符合其中1種,得申請免隔離;但是這3種新措施的前提都是必須在申請輸入180天前施打狂犬病疫苗後抽血檢測合格,因為狂犬病的潛伏期為180天。

這3項新措施包含,第1,在輸入120天前提出申請,則可免隔離。另外2項可免隔離的新措施則是提供給想維持輸入20天前提出申請者採用,首先是必須提出輸出國檢疫機關認可的檢驗報告;其次是由檢測實驗室直接提供檢測報告給到達港、站的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以國內來說,通常是指桃園機場所在地的防檢署桃園分署。

防檢署補充,以上新制公告上路前,目前犬貓從狂犬病疫區輸入前90天須施打狂犬疫苗後抽血檢測狂犬病抗體力價,結果須合格,然後在輸入前20天申請輸入同意文件,輸入後隔離7天。

另外,徐榮彬說,若是從日本輸入國內,因為日本不是狂犬病疫區,只要檢附日本政府的檢疫證明文件,證實輸入國內前6個月內都飼養於日本,並非從其他國家出境再轉經日本輸入即可。

關於目前全球狂犬病疫情為何,他說,除了亞洲的日本、新加坡,大洋洲的澳大利亞、紐西蘭,歐洲的愛沙尼亞、英國、冰島、瑞典、挪威,其中挪威的斯瓦巴(Svalbard)群島除外,以及美洲的美國夏威夷州及關島是非疫區,其餘都是疫區。

日本 隔離
想看可愛萌寵、寵物健康保健資訊、教養方法、帶牠們去哪吃喝玩樂,快來加入寵物部落粉絲團!
點我前往:https://www.facebook.com/udnpet

延伸閱讀

未配合防疫噴藥遭罰 房東憂租客繳不起罰鍰幫寫意見書

10年多16萬隻毛孩 桃市府擬成立公立寵物醫院

犬貓羊雞都救!北市動物1959救援 春節不打烊

苗縣鼬獾狂犬病新增2例 加強疫苗巡迴設站

相關新聞

瀕絕保育類生物白海豚 金門現蹤

金門又發現「中華白海豚」!釣客盧文雄17日出海釣魚,在金門大橋附近海域發現瀕絕保育類海洋生物中華白海豚,且有10多隻,他...

先生打我的貓...她恐懼又心疼 網直指:虐貓不先報警嗎?

一位女網友在婚前養了一隻貓咪,2023年10月結婚後,她先生跟貓咪的關係有點緊繃。她在PTT貼文說到,雖然兩者關係有改善,但在他被貓咪抓咬傷後,不僅對貓咪拳打腳踢,還恐嚇原PO說「他被咬傷為何不多加教訓,也說見牠一次打一次」。這種情況下,原PO有考慮離婚來解決問題。貼文上網後,有網友提醒原po,「虐貓不先報警嗎?所以是自己人,就沒關係」。更有人警告說,妳先生現在會打貓,「以後小孩吵就換扁小孩」。

卓溪黑熊族群增 人熊衝突恐頻繁

近年花蓮卓溪鄉偶有台灣黑熊出現,為此,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花蓮分署從二○二○年起,和花蓮縣卓溪鄉的部落合作,近三年來,...

野放穿山甲 白天現蹤暨大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位居南投埔里淺山地區,校園生態豐富,近期又見「萌獸」穿山甲現蹤,走路模樣讓直擊師生直呼可愛;校方人員更一...

狗狗飼主注意!GOMO PET FOOD這款飼料 檢出鎘含量超標

現行我國寵物食品皆須符合「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農業部今公布與縣市政府配合的例行性衛生...

飼養員忘了「收貓兒」 大熊貓頂流「花花」除夕夜吹冷風

春節除夕期間,有市民向成都熱線反映,頂流大熊貓「和花」(暱稱花花)被遺忘在外場。成都市公園城市局22日回應,當班飼養員有...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