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小孩成家暴事件「出氣筒」 衛福部曝常見三大樣態
台灣人愛養寵物,但家暴事件中,寵物卻常被當作出氣筒,施暴者也會以攻擊寵物威脅伴侶,更有受害者擔心與寵物分離,而不願遷居庇護單位,此成為今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關注話題。衛福部表示,寵物在家暴事件中的受害樣態,包括被當籌碼、出氣筒,或在暴力過程中遭波及,目前已與農業部系統互通,讓虐待動物的施暴者,終身不得領養寵物。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今年截至昨日(18日),保護司共進行6萬2528案「親密關係危險評估量表」,該量表已納入「加害人曾威脅家中寵物」選項,經調查確定,虐待動物者共663件,其中12件移送農業部轄下的動物保護單位,依「動保法」裁罰。
另衛福部已與農業部系統介接,若曾虐待動物的家暴相對人,會被系統註記,不能領養寵物。張秀鴛說,家暴事件中的寵物虐待事件三大樣態,包括施暴者在爭執後拿寵物出氣,或以虐死寵物做為籌碼,威脅施暴者返回家中,有時則在施暴過程中波及寵物。
張秀鴛說,就實務經驗觀察,家中飼養寵物的受害者,經濟條件通常不差, 需要使用庇護所的可能性較低。目前雖無法規規範,庇護所不得接受寵物,但不少庇護所不是一人或一家一戶,受暴婦女要與他人同住,若攜帶寵物可能影響他人,所以許多庇護所基於管理因素,禁止受害女性攜帶寵物。
不過,張秀鴛認為,庇護所憂心的不是問題,因家暴受害者攜帶寵物,未必要帶到房間中,只要有設置一角落讓毛小孩活動,或放置寵物籠均可。衛福部會與庇護所相關單位溝通,要求設置配套措施,讓受暴者可攜帶寵物,否則有庇護需求的受害者,若受限不得攜帶寵物規定,必須強制與毛小孩分離,或選擇留在受暴環境,確實相當殘忍。
張秀鴛表示,而有些被家暴飼主會選擇將寵物寄放至寵物店,或入住寵物旅館,但可能延伸費用。但目前被害人扶助經費,每年約有8至9億元,多用於中長期庇護所、心理諮商費用、法律諮詢、生活扶助等,目前項目中並無寵物安置費用,且寵物旅館論日計費、費用較高,目前未收到地方社政單位反映相關需求。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