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工廠私養綠蠵龜 最高可罰100萬
新北貢寮一間水產工廠遭通報私自飼養海龜,動保處會同保七刑大、中華鯨豚協會查緝,將水產工廠林姓負責人移送法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萬元罰金;林姓負責人稱海龜是數年前地主遺留。海龜健康不佳已送安置。
綠蠵龜廣泛分布在熱帶及亞熱帶海域中,幼龜為肉食性,成龜以大型海草及海藻為主食,因此體內脂肪累積了許多綠色色素,呈現淡綠色,也因而得名。綠蠵龜在海中的潛水深度極限約100至200公尺,台灣主要分布東部、東南部、南部及澎湖等長滿海藻的淺海區。
新北動保處說,海洋保育署近日通報貢寮區一家水產工廠私自飼養海龜,該址為水產養殖工廠,保七員警於工廠後方廢棄魚塭查獲保育類綠蠵龜1隻,查扣交由動保處委請鯨豚協會安置在樹林收容中心。海龜屬亞成體,健康狀況不佳,全身布滿青苔,刷洗安置後,將送往台大動物醫院檢查、治療。
林姓負責人稱,該海龜是數年前地主遺留,他將海龜飼養在工廠後方廢棄魚塭內,每日以工廠水產餵養。
點我前往:https://www.facebook.com/udnpet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