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比特犬228限期 高市:逾期未辦寵登最高罰25萬
228合法飼養比特犬飼主最後期限,高雄市動保處今天表示,期限絕對不再寬限,逾期未辦理寵物登記,罰鍰5到25萬,並可直接沒入;另比特犬未做絕育手術一樣要罰。
近年來遭比特犬攻擊新聞事件層出不窮,行政院農委會從源頭管理降低比特犬飼養量,民國110年10月26日公告,自111年3月1日起比特犬為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動物;111年3月1日前已輸入或飼養比特犬者,應於今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備查(辦理寵登),始得繼續飼養。
動保處提醒比特犬飼主,尚未替比特犬植入晶片及完成寵物登記者,應儘速於28日前完成登記,才能合法飼養比特犬,否則可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並得沒入犬隻。已完成登記的比特犬,當飼主、飼養地點變更、犬隻遺失或死亡時,應辦理變更登記。尤其比特犬需進行轉讓時,以有飼養比特犬經驗飼主為限;若無飼養比特犬經驗,則不得飼養比特犬。
動保處長葉坤松說,依農委會公告規定比特犬不得繁殖,因此除非生理健康因素,經獸醫師診斷不適施予絕育手術情形外,都應進行絕育手術,不得申報免絕育,提醒飼主盡速為自家比特犬進行絕育,違者一樣處5萬至25萬元罰鍰。
葉坤松提醒比特犬出入公共場所時,應由成年人伴同,並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繩或鍊牽引及配戴不影響散熱透氣口罩,違者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點我前往:https://www.facebook.com/udnpet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