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社論/性騷者安全下莊,司法成為誰的靠山?
台灣#MeToo運動延燒,蔡總統指示改革性平機制,行政院與立法院將進行性平三法修法。然而,司法作為守護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院對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性騷女部屬案的處理態度與手法,不僅暴露司法機關性平意識的落後,理應最能彰顯性騷零容忍的司法最高行政機關,卻是吃案私了還不懂利益迴避;司法院正是這波#MeToo風暴中,最欠缺性平意識與反省能力的政府機關。
懲戒法院院長性騷案爆出後,司法院在第一時間堅稱未接獲申訴,但又表示會啟動調查、絕不寬貸;後來則稱是尊重被害人不要曝光案情、不要啟動申評會的意願。但前後矛盾的說詞,不管是欠缺性平法治概念,還是有意為特定人掩護,都讓基層法官聽不下去,更給司法公信帶來難以估計的傷害。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於「知悉」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其中所稱「知悉」,十三年前勞委會就已明確指出,包含雇主「可得知悉」情形,並不以被害人提出申訴為限。《司法院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更規定:本院各級主管於「知悉」有性騷擾情形時,應通報性騷擾申評會處理。換言之,被害人要不要提申訴,並不影響案件的啟動調查;司法院只要知悉,就該展開調查。
如果連司法院秘書長都不遵守司法院的規定,以當事人不願申訴為由私了,讓涉性騷的院長提早退職,司法院怎麼好意思跟民眾談遵法守法?每當司法處理性平案出現爭議,司法院一貫回應就是會加強法官性別教育,但從這次粗糙的處理手法,顯示司法院高層骨子裡毫無性平意識,更沒有處理性平案件應有的基本程序概念。
性騷爭議在司法界不是第一次發生。二○一八年懲戒法院前身、公懲會的職務法庭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從原本的免職改輕判罰款兩百萬元,外界譁然。蔡總統後來在臉書表示,該案讓她深刻感覺,台灣社會離性別平等還有一段路要走,更強調務必在司法制度中落實性別主流化。
司法院隨即聲明「深表贊同」,強調會全力以赴。不久,司法院長許宗力率所有主管上性別平等課,並在致詞時表示,司法不能成為性別暴力的幫凶,要在受害者鼓起勇氣發聲時,伸出友善的手,「使司法成為受害者的靠山」。他更希望建構一個對性別不平等保持敏銳的司法體系,還說這始終是司法改革的重點之一。但性騷者可以安全下莊,司法成為誰的靠山?
此案引爆的不只是司法院處理性騷案的態度問題,還包括司法院這幾年的用人爭議,許宗力任內向總統推薦的懲戒法院首長石木欽、李伯道先後爆發醜聞;如今,負責處理性騷案的秘書長逼退懲戒院院長後,自己卻接任上位,毫無利益迴避意識,跟許宗力面對再任大法官爭議時自稱沒有違憲,同樣荒腔走板。
司法院以性騷指控讓李伯道提早離職,還把李伯道退職與林輝煌接任同時上報總統府,自始至終避談李伯道性騷行為,只用「健康因素」掩飾真相,面對各方詢問始終語帶模糊意圖淡化,是要迴避當初推薦此人給總統的責任?更諷刺的是,許宗力在懲戒法院院長交接典禮上致詞時,還對李伯道任內表現充滿肯定,如今更讓人倍覺荒謬。
懲戒法院院長性騷案,不只是性騷,更讓各界看到當今司法官場現形記,這樣的司法院,論司法改革已是奢談,「使司法成為受害者的靠山」,更是天方夜譚。這責任又該算在誰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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