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任我行?拖箱陸客在青衣路橫行 網轟危險:害人害己
太危險了吧?日前網上不同群組均流傳1張圖片,顯示有數名拖着行李箱,相信是旅客的人士竟然大搖大擺行走出香港青衣路某迴旋處,在馬路上「打橫行」,而他們身後其實就有行人路和過路處,網民直斥有關行為極危險,擔憂發生交通意外時「害人害己」。不過亦有人留言稱要體諒遊客或許不知過路路徑,逼不得已才走出馬路,更將責任歸咎於路牌指示未夠清晰所致。
根據香港法律《第374G章39條》 ,行人不得攀越或穿過任何路邊圍欄或中央分道帶而進入車路,違者即屬犯罪,可被處以罰款2,000元(約8000元台幣)。
該網民在Facebook「青衣街坊吹水會」群組發文,指「住酒店是香港衣食父母大地任我行」。從照片顯示,地點相信是青衣路的迴旋處,左轉近美景花園位置,有數名拖着行李箱疑似是旅客的人士,不理道路安全走出迴旋處馬路「打橫行」,貌似無懼有車輛駛至,但如有車輛收制不及,恐怕相當危險。
拖箱人士的危險行徑惹來網友批評,直斥「離譜」、「那位要好有膽色先過到,害人害己,車衝落講得笑」,亦有人揶揄「條條大路通羅馬」、「行人迴旋處」、「自由行,好貼切」;並分享更誇張見聞,「我日見到衝勁,坐在電動行李箱上面當車用」。
亦有人呼籲體恤拖箱客或是遊客,或許不知可行的路徑,認為可以理解,「他往這個方向行去看美景,想過返長青邨,但又不知行上山是馬路,底下可以兜去長青邨。遊客不熟路好平常,有行人路邊個想行車路」,更直指「我覺得路牌不夠清晰,所以令遊客亂過馬路」。
不過,數名遊客後方其實已有行人路和過路處,而根據香港法律《第374G章39條》 ( 行人的責任 ),行人不得攀越或穿過任何路邊圍欄或中央分道帶而進入車路,違者即屬犯罪,可被處以罰款2,000元(約8000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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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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