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建物設光電 太麻里鄉庫每年將進帳百萬元
推展綠能及活用公有空間,台東縣太麻里鄉公所與民間公司合作,在公有建物頂部設置太陽能板光電設施,每年將為鄉庫進帳百萬元收益,鄉民樂觀其成。鄉長王重仁說,這收入對鄉庫不無小補。
王重仁表示,公所財政都仰賴縣府及中央,若鄉能自有額外收入是好事,可以運用在鄉內建設及支援村部落的需求上,有助於鄉務發展,更重要的是還能配合中央及縣府的綠能政策,一舉數得。
不影響居民生活及安全疑慮下,去年由公所與民間綠能公司合作,於太麻里鄉內活動中心建物頂部都設置太陽能板光電設施,並已開始運作供電,鄉民對於公有設施設置光電為鄉內賺錢表示支持。
「有錢賺,當然是好啊!」 林姓鄉民說,不管是太陽能光電還是地熱發電,設置地點對了,讓公所賺錢後回饋全鄉民,他當然支持。另陳姓鄉民表示,放在公有設施上,沒影響他沒意見。
公所財政課表示,全數公有建物設置容量為0.8百萬峰瓦,權利金以年售電收入乘以25%所得之價款計算,1年2期,1期以50萬元計算權利金,等於1年有100萬元權利金,契約為119個月。
縣府指出,鼓勵所屬機關建物設置屋頂型太陽能光電,從102年至108年止,3期都已建置完成,每年為縣府增加1500萬元縣庫收益,至於各鄉鎮市公所因建物不屬縣府財產,所以由公所自行決定裝設。
據了解,目前除太麻里鄉公所委外廠商建置太陽能板光電,對於推動鄉內各項建設的預算有很大幫助。但其他15個鄉鎮市公所有的暫不跟進,有的則因地方鄉親反對,仍持續說明溝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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