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海景民宿 陳椒華質疑占國有地與不當開發

花蓮壽豐鄉嶺頂1家觀海民宿,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質疑侵占國有地、違法使用生態保護用地,要求主管機關依法行政,對業者提出民刑事訴訟,杜絕更多海岸違法開發案。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表示,海中天會館一直未申請合法登記證屬違法民宿,民國108年至去年都持續開罰,今年到現場稽查,發現已無經營態樣,網路上無法訂房,因此被歸類為歇業;至於正在興建施工的業者未來若申請民宿使用,會依據相關民宿管理辦法,包括是否取得建照、使用執照、還要會同建管、地政、農業等單位審核依法處理。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陳椒華與花蓮服務處主任陳慶元今天在花蓮壽豐鄉嶺頂海邊召開「觀光業者疑不當開發,海岸保護成重大危機」記者會,陳椒華邀集相關單位到場了解「海中天會館」及正在興建的「洄瀾客棧」涉及侵占國有地與違法使用生態保護用地等破壞海岸行為。

陳椒華表示,花蓮近5年有愈來愈多海景第一排違法民宿、餐廳的亂象,反映出公權力對海岸環境維護及地景生態都出現漏洞,對此應加速海岸管理法的「海岸保護區」劃設。

內政部在民國107年將「花東沿海自然保護區」從全國國土計畫中刪除,也就是「嶺頂」地區目前已全無相關法律可用來保護環境。陳椒華要求內政部海岸保護區的劃設,應將「花東沿海自然保護區」重新納入,讓嶺頂沙丘永久留存。

陳椒華說,海中天會館與洄瀾客棧所在的花蓮壽豐嶺頂地區,是海岸山脈、花蓮溪與太平洋的交匯處,花蓮溪出海口更是國家級重要濕地,生態環境與地質景觀都有其獨特之處。

陳椒華指出,觀光業者的不當開發,不只是涉及竊占國土、破壞生態景觀,也凸顯公部門長期忽視海岸環境保護的問題。要求林業保育署及花蓮縣政府依法行政,除限期拆除返還外,更要對業者提出民刑事侵占國有地之訴,以維政府公權力威信,也杜絕未來花蓮沿岸更多的海景第一排違法開發案。

時代力量花蓮服務處主任陳慶元指出,收到地方民眾陳情,海中天會館疑有侵占國有地、建有固定基礎建物、木棧板平台、磚石舖面、步道、階梯等觀光設施,經查後確有相關具體事證,約侵占林業保育署國有地270平方公尺。

陳慶元表示,雖然花蓮縣政府已經對業者進行2次開罰並限期申請合法使用或拆除地上物恢復原狀,但業者侵占事實早已超過期限仍然沒有任何改變,直到時代力量花蓮服務處開始關注後,業者這個月才拆除掉侵占國有地的觀光設施。

陳慶元說明,根據海中天會館所在的地籍圖資料,所有地號都屬於生態保護用地,依法僅可做生態保護、農村再生及自然保育設施使用,但長期以來,海中天會館經營項目為民宿與咖啡廳,相關主管機關應儘速正視環保與違法問題。

出席記者會的林保署花蓮分署南華站主任許芳嘉表示,業者排放污水是否流經林管土地再排入海洋,會依相關法規來處理。

時代力量 花蓮 陳椒華

延伸閱讀

占國有地倒廢棄物又推平政府未阻止 陳椒華批掩蓋犯罪

陳椒華控國保地變議員私人豪宅 竹縣府:無核發執照

立委提告新竹縣長圖利建商 竹縣府:指控與事實不符

陳椒華指控新竹「某建案」涉違法擴建 環保局有瀆職之嫌

相關新聞

影/拆樑罷免首階段達標 謝國樑回應:賣力、努力做好市政工作

「山海公民拆樑行動」自3月8日起,發起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連署,行動小組昨天宣布已累積3100多份,第一階段提議人已經達標...

「我絕對沒吸毒」謝國樑限林右昌24小時內道歉 否則提告

基隆市長謝國樑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我絕對沒有吸毒」,他向前市長、內政部長林右昌提出嚴正抗議,要求林右昌親自向他道歉,並說「...

員山鄉代會主席許芳明逝世 誰來遞補主席?「她」呼聲最高

宜蘭員山鄉民代表會主席許芳明因病辭世,主席一職出缺公文送縣府今天同意備查,必須在1個月內由代表會辦理補選。據了解,員山鄉...

超市涼拌菜竟藏菸蒂?他驚「差點吃下肚」 基隆通知台南製造地追查

基隆周姓男子昨晚到七堵區一處連鎖超市購買2包涼拌菜,拆開包裝後發現裡面有疑似抽過的菸頭,差點就吃下肚,嚇得連忙拍照存證,...

回響/基隆唯一申請中央補助「拉皮」 塗料整修既美觀防濕 房價也看俏

本報報導,台灣部分建築外牆劣化,潛藏「磁磚雨」風險。基隆市中正路永隆大廈,是基隆唯一申請到中央補助「拉皮」的建築物,用塗...

「罷免謝國樑」第一階段收上萬份提議書 擬4月8日送中選會

公民團體發起罷免基隆市長謝國樑第1階段日前截止,共收到上萬份提議書,計畫8日送交中央選舉委員會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