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宣布採檢1048戶石斑魚全合格 業者:證明清白
中國大陸去年6月13日以檢出隱性結晶紫為由,暫停臺灣養殖石斑魚輸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今天表示,為確保石斑魚衛生安全品質,擴大普查全國石斑魚養殖戶用藥安全,截至今年3月底止,已採檢1048戶石斑魚養殖戶,全數均合格。高雄的石斑養殖業者說,業者樂意配合漁業署採檢,結果也證明台灣養的石斑是安全的。
高雄市永安區石斑魚產銷班代表孫藝鳳表示,養殖戶對自己的產品有信心,在漁業署來採檢時,都相當配合,檢驗結果出爐後,也證明台灣養殖的石斑魚用藥是安全、沒有問題。
孫藝鳳說,高雄永安是石斑魚最大的養殖區,以往石斑魚有七、八成以上都是銷往中國大陸,「這條路斷了以後,對養殖石斑魚的漁民影響非常大!」當時幸好有政府、大企業、學校的支持,養殖戶同時展開自救,開拓內銷管道、研發石斑魚粥等即食料理,希望政府之後能幫忙開拓更多國外的通路,才不會「都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
漁業署說,為確保石斑魚產業衛生安全,自去年下半年起,執行「強化石斑魚用藥安全普查」計畫,由各縣市政府執行並由國立嘉義大學、國立高雄科技大學及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協助,共同前往全國約1600戶實際養殖石斑魚養殖場逐場採集魚體、底土、池水等樣品。
漁業署委託經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認驗證實驗室進行檢驗,魚體樣品檢測孔雀綠/還原型孔雀綠、硝基呋喃代謝物、氯黴素及結晶紫/還原型結晶紫等共4類。
漁業署表示,將持續透過未上市養殖水產品產地監測或用藥安全普查,輔導業者改善養殖環境及遵守動物用藥等相關規定,與衛生單位合作就高風險用藥魚種提升抽檢量能,把關養殖水產品衛生品質。
漁業署將循程序,定期公布當次檢驗合格名單,確保水產品上市前符合衛生安全,協助養殖水產品行銷推廣,並呼籲消費者及通路商,多加採購經檢驗合格並公布在漁業署網站的養殖水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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