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園45支充電柱套塑膠袋 議員:市府說一套做一套
台中市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原應作為低碳停車位的充電樁被塑膠袋蓋著,不給電動車充電使用,車主反映,市府才宣稱要低碳自治條例提升電動車友善環境,卻製造不便,議員江肇國批評市府「說的跟做的都不一樣」。
交通局7月1日起將全市路外收費停車場的充電車格陸續納入收費管理,經統計,充電車格約65%至80%閒置,20%至33%充電使用,2%至3.5%違規佔用,已有效改善充電車格違規占用,讓公共充電樁資源留給真正需要充電的車主使用。因應各地狀況,部分充電樁車格暫封存,視使用狀況開放。
中市府7月4日宣布為因應電動車發展趨勢,擬修正「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將新增「全市停車場總車位的10%需是電動停車格」,未來送議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江肇國說,有民眾反映,中央公園地下停車場可用的487個停車格中,僅開放12個電動車充電車位,其他45支充電樁全套上塑膠袋,讓電動車主傻眼。
市政府交通局說,須統計充電樁使用率,再決定未來開放的比例,設充電樁是未雨綢繆。江肇國說,市府設立充電樁前難道沒有任何評估?中央公園停車場設57支充電樁,以一支充電樁6-10萬元計算,等於300、400萬白白封存,長久不用須維修,這種做法讓民眾認為市府浪費公帑。
江肇國提出,現有油車跟電車的停車格設置比例為2%,是否要調整為全市標準為10%,在台中市各地皆有不同的需求,市府在設置上應因地制宜,逐年依現況檢討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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