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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意外險」開辦理賠6億多 沒人要投標將轉型為意外死亡救助金
新竹縣為全國唯一開辦縣民保險的縣市,縣民發生意外死亡可領有30萬元保險金,2011年開辦以來共理賠6億3240萬,也因理賠金額多超過投保金額,保險公司無意承接,去年連續流標3次。社會處依急難救助作業要點,轉型為「縣民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無縫接軌,繼續照顧縣民,1月1日起由縣府直接受理,目前有1件申請案。
新竹縣社會處長陳欣怡指出,縣民保險從2011年7月1日開辦至去年12月底,已協助2108個家庭,理賠金額共計6億3240萬元,理賠比率達89.82%,讓縣民遭受意外不幸死亡時,減輕家庭經濟負擔,保障民眾生活。
新竹縣民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採購案,以往多編列4千到5千萬預算發包,為全縣15歲以上、設籍滿6個月以上縣民投保,這2年投保人數約48萬多人,每年申請理賠都超過170件,保險公司反應賠錢,今年度採購案已將預算從5500萬提高到5780萬元,但去年3次招標都流標。
為接軌原縣民保險保障,陳欣怡表示,意外事故致死救助金,比照原縣民保險理賠金,審核通過後,由縣府發給30萬元,補助對象同樣為年滿15歲以上並設籍新竹縣滿6個月以上民眾。若今年1月1日起發生意外傷害事故致死者,可於死亡發生日起6個月內,向縣府社會處或意外死亡者戶籍所在地公所提出申請。
社會處也提醒,依相關規定原縣民保險請求權時效為2年,因此縣民若於去年12月31日前發生意外傷害事故,並於該事故發生日起 180 日內,因該事故直接原因導致死亡,仍屬原縣民保險範圍,可向承保公司兆豐產險申請理賠,並須於保險事故日起算2年內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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