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指監視器裝設效率差 竹市警:依狀況排次序
新竹市議員鄭美娟今天質詢說,竹市府對於市區監視器裝設的效率及維護差,罔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應改進。竹市警察局說,因地區狀況及監視器密度等因素,排定優先次序辦理。
民進黨籍鄭美娟今天在議會質詢表示,對於治安出狀況的巷弄,如寶山路93巷附近,出現陌生民眾隨機開車門,企圖搜刮車內財產等,地方里長陳情有看到可疑人士,卻沒有監視器可找到相關人,憂心民眾安全。
鄭美娟說,儘管她也提案要求此處應要裝設監視器,後續警察局也到場會勘,認定有裝設必要並入案,但市警局事後卻毫無作為,至今未裝設監視器,這是不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鄭美娟表示,況且經她了解工務處目前裝設監視器的經費還有剩餘,卻不願到此裝設監視器,她質疑是因政治考量才被排除,要求市府要還公道。
鄭美娟說,根據市警局提供資料顯示,過去10年警局監視器建置不足都是由工務處支應,每年將近新台幣2000萬元,而工務處並無判斷治安需求的專業。
鄭美娟指出,監視器建置經費應回歸到警察局,編足經費預算,新竹市民不應該發生治安需求被忽視的情況發生。
對此,警察局長張素菱答詢表示,有關監視器的裝設會視需求而裝設,會以治安為考量。
工務處長曾嘉文答詢說,有關裝設地點及位置仍尊重警察局的專業,工務處是配合進行相關的溝通與施工。
會後新竹市警察局提供新聞資料指出,對於建議增設監視器部分,因警局預算經費已執行用罄,須由市政府工務處另案核撥經費,但會依地區狀況及監視器密度等因素依照優先次序辦理。
警察局表示,明年度預計有721支已使用逾8年監視器亟需汰換,為兼顧地方治安之需求,及現有監視器之汰舊換新,會在有限的經費中考量,以發揮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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