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駕駛人注意了!苗縣新增8支固定測速照相桿今起執法
苗栗縣境內的省道、縣道新增8處地點設置固定測速照相桿,今天起開始執法,此外,台3線獅潭的區間測速也調整路段,警方呼籲駕駛人注意遵守速限行車,維護行車安全並避免荷包失血。
苗栗縣警局指出,去年縣內發生67件交通死亡事故,主要肇事原因為超速行駛者偏高,警方及相關單位針對易超速及易肇事路段檢討,評估調整縣內固定測速照相桿位置,並移置其中8支到新地點,另有1處區間測速調整區段,從7月起執法,總計縣內目前共有81支固定測速照相桿執法。
新增8支固定桿位置,包括台3線127.3公里(南向)、台6線992公尺(東向)、台13線23.2公里(北向)、台72線3.4公里(東向)及13.8公里(西向)、縣道124乙線2.9公里(西向)、縣道124丙線9.7公里(西向)、縣道140線8.6公里(西向)。
另外原在台3線獅潭段114.3公里至122.8公里設置的區間測速執法設備,經評估檢討後,將偵測路段調整為台3線114.3至123.6公里,也從7月起執法。
縣警局交通隊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部分條文並於6月30日上路,其中「嚴重超速」由超速60公里下修為超速40公里,最高罰鍰並由2萬4000元提高為3萬6000元。
縣警局表示,超速行駛的安全煞停時間與距離加倍,駕駛人在高速行駛下視野會受壓縮,增加危險性,造成事故死傷風險越高。目前一般道路超速罰鍰1200到2400元;高速、快速公路超速罰鍰3000元,嚴重超速違規罰鍰6000元到3萬6000元,並扣牌6個月,如違規又因而肇事將吊銷駕照。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