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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辜民眾被「冒牌」收13張罰單 中市警不理回嗆:晚上才上班
台中市議會今警消環衛委員會業務質詢,議員吳建德指出,市民陳情車牌遭冒用,3月17日晚間對方在西屯區拒絕警方攔檢,派出所員警依一口氣舉發13項違規,罰單高達4萬7千元。吳建德說,承辦員警事後消極處理,事後比對外觀、內裝及特徵等,明顯可看出是AB車,警方卻未協助追查。
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副分局長何孟宗表示,員警對被害者的回應沒有同理心,會加強教育。
蔡姓市民向市議員吳建德、吳呈賢投訴,指出他3月27日收到13張罰單,檢附違規車牌與他的一模一樣,但違規時間3月17日晚間8時許,他與家人都沒在西屯區。
13張罰單違規時間集中在3月17日晚間8點52分至56分,短短5分鐘,對方駕車紅燈右轉、轉彎未規定使用方向燈、闖紅燈、不依規定使用車道、併排臨時停車、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等,警方依據密錄器全程錄影逕行舉發。
吳建德轉述,蔡姓市民收到罰單,隔天打電話到西屯派出所詢問承辦員警,但值班員警竟嗆「如果要來吵架,他晚上才上班!」3月28、29日留電話但未回電;3月30日女兒送資料並開車前往西屯派出所,員警逐一比對後,認定是AB車,請蔡姓市民到裁決所申訴。
對此台中市警察局第六分局副分局長何孟宗說,此案冒用車牌違規行為,橫跨數個分局轄區,清水偵查隊5月9日查獲犯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員警的態度必須再教育。
吳建德說,警方在冒牌車上搜出槍械及毒品,六分局真的要好好感謝清水分局幫你們破案。
何孟宗表示,未來處理交通違規,若發現其他違規事項,會積極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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